索 引 号: 035200061/2022-00045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2-07-26 15:48
标题: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局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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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局本级决算

发布时间:2022-07-26 15:48 来源: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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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局本级决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指导全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租赁市场政策,指导住房租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房产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公产房、私产房的管理;负责对房屋权属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租赁、房屋征收、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指导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进行归集和管理。

(四)负责对全市城市设计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指导全市开展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拟定全市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拟定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执行;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六)指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市场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开发利用工作;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市场及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其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建筑业建造方式和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工作,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对县区建筑市场进行指导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完善建筑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市场秩序;组织协调全市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承担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的职责。研究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全市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和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职责。指导各县区推进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拟定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的推广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十)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拟定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县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参与全市建筑工程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市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全市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省际、市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接市公安部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指导全市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加强对全市城市设计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指导全市开展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指导全市推进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指导全市建筑业建造方式和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机构设置情况来看,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包含住建局机关本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根据上述职责,我局目前上报市编办内设科室17个,分别是党组办公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住房改革与房屋管理科、标准定额科、住房保障科、城市设计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园林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组节能与科技科、计划财务科、物业管理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第二部分2021年度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87268.61万元,支出总计187278.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7325.4万元,下降12.73%,支出总计减少32338.52万元,下降14.72%。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726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267.16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1.45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727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22万元,占比0.67%;项目支出186022.93万元,占比99.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7267.16万元,支出总计187277.7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7326.44万元,下降12.7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2338.5万元,下降14.73%。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压缩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326.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4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103.07万元,上升157.56%。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关于调整2021年预算科目的通知(同财预【2021】67号),将我单位基金项目52085.67万元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其中,人员经费1163.46万元,占比1.05%,日常公用经费110162.85万元,占比98.9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326.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8万元,占0.29%;卫生健康支出37.54万元,占0.03%;城乡社区支出110869.81万元,占99.59%;住房保障支出79.71万元,占0.07%;其他支出19.45万元,占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5637.14万元,支出决算11654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6%。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50.52万元,支出决算3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5%,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费、供热管理处退休职工采暖及死亡待遇补差、抚恤金、退休职工独子奖励、一次性荣誉津贴等。较上年决算增加84.65万元,上升36%,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38.93万元,支出决算3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上年未发生卫生健康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5220.88万元,支出决算11086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3.58%,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机关专项业务经费、道路桥梁建设资金、清零行动专项经费、棚改贷款资金等。较上年决算增加68913.54万元,上升164.25%,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关于调整2021年预算科目的通知(同财预【2021】67号),将我单位基金项目52085.67万元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的城乡社区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26.81万元,支出决算7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6%,用于在职人员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房屋应急维修资金。较上年决算减少2.32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3人,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9.45万元,用于办公电脑设备购置资金。较上年决算减少116.34万元,下降85.68%,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电脑设备购置资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4.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19.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3.44万元,完成预算的98.29%,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万元,占比100%,较2020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为机要通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951.45万元,支出总计75951.45万元。与上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00441.57万元,下降56.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00441.57万元,下降56.94%。主要原因:第一,市财政关于调整2021年预算科目的通知(同财预【2021】67号),将我单位基金项目52085.67万元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第二,棚改项目资金本年支出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86万元,比上年减少1.94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本年机关实有人数减少3人,财政拨款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0.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机要通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52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186022.9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永泰门广场等6项市重点工程部分民营企业资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98万元,执行数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已按预算完成拨付,对民营企业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帮助民营企业克服困难,解决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民营企业资金拨付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关的管理制度也需与时俱进、健全完善,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高效。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优化民营企业资金拨付,推进民营企业发展。

大同市高铁站北广场综合枢纽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自2021年5月份复工以来,加大实施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计划目标,在资金支付进程中严格执行大同市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项目部人员制度、工程量评审流程,确保资金高效、安全拨付,完成高铁站北广场铺装面积32000m²。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关的管理制度也需与时俱进、健全完善,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高效。下一步改进措施:努力优化,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大同市党纪教育基地新建陪护楼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1018.85万元,执行数为1018.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包括新建陪护楼精装修工程及剩余各项工程,完成全年预算投资,总体上工程进度满足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需加强图纸审核及施工管理,避免因图纸设计疏漏导致出现施工返工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图纸管理、积极推进工程图纸消防审核,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尽快组织完成竣工验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2021大同市党纪教育基地新建陪护楼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wps

大同市高铁站北广场综合枢纽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决算.XLS

永泰门广场等6项市重点工程部分民营企业资金项目支出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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