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1/2022-00043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2-07-26 15:39
标题: 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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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7-26 15:39 来源: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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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五)政府基金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

(二)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工作;

(三)负责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和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等资金的管理、划转、使用和支取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大同市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拨付;

(六)负责大同市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年工龄折扣额、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系数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的适时调整有关申报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改房和住房分配货币化家庭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改房转移备案登记前的核实工作;

(九)负责做好大同市本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负责对县(区)住房制度改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决算构成来看,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包含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根据上述职责,中心目前内设科室7个,分别是综合科(党建办公室)、房改业务科、住房货币科、住房维修科、住房资金科、住房信息科和房屋征收补偿科。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39.01万元,支出总计640.0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41.96万元,增长60.94%,支出总计增加196.62万元,增长44.34%。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包括机构改革合并入我单位的大同市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的相关数据,2020年决算不包括该单位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3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96万元,占比10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总计64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35万元,占比56.3%,项目支出279.7万元,占比4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8.96万元,支出总计638.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41.95万元,增长60.94%,支出总计增加195.53万元,增长44.09%。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包括机构改革合并入我单位的大同市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的相关数据,2020年决算不包括该单位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3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94.7万元,增长43.91%。其中:人员经费578.24万元,占比90.61%,日常公用经费59.89万元,占比9.3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3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万元,占1.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5万元,占12.95%;卫生健康支出22.75万元,占3.57%;城乡社区支出151.15万元,占23.68%;住房保障支出373.44万元,占58.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26.19万元,支出决算63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2.3万元,支出决算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8%,用于新并入单位的部分财政补助人员的人员经费,较上年决算增加8.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部分人员经费是机构改革后新并入我单位的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74.23万元,支出决算8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4%,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及残疾人就业保障支出,较上年决算增加75.58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包括机构改革合并入我单位的大同市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的相关数据,2020年决算不包括该单位数据,还有另一家合并单位的该部分支出在2020年计入其他功能科目;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2.75万元,支出决算2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相关缴费支出,较上年决算增加22.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的该部分支出在2020年计入其他功能科目;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168.14万元,支出决算15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用于用于新并入单位的部分财政补助人员的人员经费,较上年决算增加151.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该部分人员经费是机构改革后新并入我单位的职工人员经费相关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48.77万元,支出决算37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1%,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财政拨款人员的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62.92万元,下降14.42%,主要原因另一家合并单位的该部分支出在2020年计入其他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59.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9.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万元,支出决算0.79万元,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9万元,比上年增加0.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大同市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合并入我单位增加一辆车发生的公车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79万元,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比上年增加0.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大同市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合并入我单位增加一辆车发生的公车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因公出国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车辆编制合计2辆,单位实有汽车2辆。一辆汽车处于待报废状态,不能使用,一辆属于原大同市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机构改革合并入我单位所有。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发生1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汽车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1辆处于待报废状态,不能使用;1辆属于原大同市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机构改革合并入我单位所有)。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1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2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3.8%。单位对2021年“清零行动”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0.8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专项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7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及时支付完成,住房货币化及公房出售及相关活动顺利开展。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支付完成率滞后,绩效评价手段较为落后,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努力优化,不断与业务科室沟通改进,推进住房货币化及公房出售系列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公房出售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7.79万元,完成预算的7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完成了公房出售专项工作中各相关任务。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各相关科室未及时沟通,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找出差距,不断完善,使房屋出售相关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房屋登记备案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7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完成了该项工作。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总结经验,取长补短,保障房屋登记备案工作能顺利完成。

(五)政府基金支出情况

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清零行动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际件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2021年决算.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专项事务).doc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房出售).doc

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备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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