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度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其他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我单位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承担的主要职能是北半城直管公产房屋管理与维修,公房房租核定与收缴,防汛任务,58年经租房落实政策,城市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管理等。
具体如下:
1、负责大同市北半城国有直管公房产权、产籍管理。
2、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管理。
3、负责直管公产房屋租金核定和收缴管理。
4、负责直管公产房屋防汛抢险、排危解危。
5、落实58经租产政策工作
6、承办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单位职能,内设科室11个:办公室、财务科、人事劳资科、经营科、产业科、危房科、租赁备案科、工会、档案科、党办、落实政策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2022年初预算为850.2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834.15万元比较增加16.05万元。原因是由于本年度人员支出方面有增资情况,工资按全员全额核定。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大同市房产经营公司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0.2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附表说明)2022年绩效目标编制明细表(3).xlsx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我单位目前办公用房面积为1114.14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我单位依据大同市财政局同财综(2021)94号《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精神执行,不单独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其他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