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0/2022-00076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7-20 10:29
标题: 大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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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

发布时间:2022-07-20 10:29 来源: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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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隶属于大同市医疗保障局,为副处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核定财政拨款参公事业编制82名,领导职数1正(副处级)3副(正科级)。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实施我市医疗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有关企业,市、县(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等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工作。

(三)承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工作,并指导县区相关业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和定点(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签订,对其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同时做好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

(五)负责对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六)受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对定点(协议)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承办大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大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设置16个内设科室,其中正科级职数8个,副科级职数16个。

1、办公室(“12345”接诉即办):负责文电、文秘、会务、机要、督查、宣传等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后勤、安全、车辆、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国内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中心“12345”接诉即办工作。

2、人事教育科(党办):承担中心党群工作;中心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年度考核、档案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中心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中心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的拟定,党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3、规划财务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和财务会计及财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工作。

4、账户业务科:配合税务部门完成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市本级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的建立、转移、继承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退休人员与企业的医疗保险剥离工作。

5、审计结算科:负责对中心医疗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6、医保信息科:根据省、市医保局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协调组织实施信息系统整体部署工作;负责全市医保系统应用的培训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和等级保护认定工作;根据医保政策调整和业务工作需求;负责系统升级和改造计划;负责医保电子支付凭证的应用推广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和中心工作需求,负责医保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和查询工作。

7、综合业务科:负责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县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缴拨工作;负责承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及调整工作;负责大额保险等与承保商业保险公司的对接工作。

8、晋控煤业分中心:负责开展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原同煤集团以下简称煤业集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业务工作。

9、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科: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相关业务;负责市直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手工报销的审核结算工作。

1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相关业务;负责各县区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大同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审核结算工作。

11、定点医院服务科: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化管理;负责对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稽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组织对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年度考核、智能监控疑点数据复议后有问题的数据进行核查等工作。

12、定点药店服务科:负责对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协议化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日常检查及年度考核,对发现的问题数据进行核查等工作。

13、异地就医管理科:负责市本级职工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异地就医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14、智能监控科:负责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规则制定;负责利用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智能监控;负责利用智能监控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疑点数据筛查,结算前初审,并将疑点数据推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复核。

15、协议管理科:负责受理对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的申请并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组织对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评估工作;负责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签订、变更工作。

16、药械价格服务科:负责对医保支付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按政策规定实施调整;按协议规范医药机构医药价格执行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4779.46万元,支出总计24779.46万。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6500万元,下降39.97%,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基本医疗补助收入减少,支出总计减少16300万元,下降39.68%,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对基本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477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33.78万元,占比99.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1万元,占比0.18%;其他收入621.68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477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08万元,占比3%;项目支出24020.31万元,占比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779.46万元、支出总计24779.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6500万元,下降39.97%,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6300万元,下降39.68%,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779.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3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24053.65万元,占比97.07%,日常公用经费680.21万元,占比2.9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779.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51万元,占2.1%;卫生健康支出22870.29万元,占92.30%;农林水支出1293.98万元,占5.22%;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占0.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45.61万元,占比0.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320万元,支出决算2477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6%,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对职工医疗补助资金及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19.79万元,支出决算507.5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福利费等日常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439.53万元,下降46.41%,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企业关闭破产企业补助资金;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3836.9万元,支出决算2287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06%,主要用于财政对职工医疗补助资金、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困难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保险服务费(一次性)及办公费、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支出,较上年减少10800万元,下降32.07%,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对职工医疗补助资金减少;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1293.98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较上年减少5085.67万元,下降79.72,主要原因是本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减少;住房保障支出60.95万元,支出决算62.0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增加5.9万元,上升8.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变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45.61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2021年省属国营东华机械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0.7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9.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03万;公用经费8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万元,支出决算3.76万元,完成预算的73.73%,比上年增加0.11万元,上升3.0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支出3.76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维护费,上年3.65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0.11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车辆保有量2辆,为其他用车,与去年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日常支出,比上年增加25.77万元,增加41.16%,主要增加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本部门日常公务运行。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医疗保险征缴业务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电脑耗材、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公布费、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保险服务费、困难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医疗保险系统维护运行经费、医师信息库建设、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经费、医疗保险征缴业务费1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58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9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980万元,执行数为29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已完成项目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5.2万元,执行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已完成项目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及时发放困难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专款专用,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医疗需求,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破产或困难企业建国前老工人的医疗照顾补助金由同级财政进行解决,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划入建国前老工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33.08万元,执行数为13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已完成项目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及时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省级补助,专款专用,保障基金及时到位、准确发放,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对农村贫困户实行建档立卡,统一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省级补助,专款专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主营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五部分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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