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0/2022-00077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7-20 10:32
标题: 大同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1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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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1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2-07-20 10:32 来源: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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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承办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相关业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三)建立全市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监督平台;

(四)负责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配送、结算以及采购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对医疗机构药械购销情况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和反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内设2个科室。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和业务科。大同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为市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级别为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3.01万元,支出总计17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3.86万元,上升493.52%,近5倍。支出总计增加143.85万元,增加493.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有新增人员和新增项目,追加了人员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01万元,占比为99.99%;其他收入2.04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9万元,占比14.1%;项目支出148.62万元,占比85.91%;无上缴上级支出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3.01万元,支出17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增加143.86万元,上升493.5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43.85万元,增加493.4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人员和新增项目,追加了人员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85万元,上升493.4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人员和新增项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25.72万元,占比14.87%,日常公用经费147.29万元,占比85.1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73万元,占比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09.35万元,支出决算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4%。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09.35万元,支出决算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4%,一是用于药品耗材采购平台运行、维护经费的支出,二是用于驻村干部补助支出,三是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较上年决算增加143.85万元,增长493.4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新增人员和新增项目导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39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万元;公用经费147.2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5万元,资本性支出1.3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7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相关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3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20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药品耗材采购平台运行维护经费、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同财社【2020】101号-2)、驻村干部补助3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20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药品耗材采购平台运行、维护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8.06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44.69万元,完成预算的72.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整体基本按照年初设定绩效目标达成指标;二是在产出、效益等方面达到了预期目标,保障了药械招采工作的顺利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数量指标年初设定略有偏差;二是在具体的工作中未考虑工作的难度和项目进展,导致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强年初预算编制和绩效设定管理;二是充分进行绩效监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调整。

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同财社【2020】101号-2)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55分。全年预算数5.85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44.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信息化采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有剩余资金未全部支出,主要是由于年中计划调整,未全部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充分考虑并分析实际情况合理制定。

驻村干部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98分。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1.33万元,完成预算的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均按照文件相关规定标准发放到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1年度发放驻村人员经费1.33万元,剩余经费未发放,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人员完成驻村的阶段性工作,返回本单位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以支定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五部分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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