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30/2022-00016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3-16 17:52
标题: 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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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2-03-16 17:52 来源: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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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所承担运动项目的训练竞赛任务,协助拟定运动项目发展规划,业务指导,专业培训。承担运动员小学、初中文化课教学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能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设立9个内设部门,包括训练部、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场馆运营部、教务部、后勤部和党务办公室。

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为正科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正科长级)2副(副科长级),单位现在册正式人员为33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22年单位预算本年收入138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7.75万元。

2、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387.7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349.64万元增加了38.11万元,增加了2.82%。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7.75万元比2021年拨款收入1221.14万元增加了166.61万元,增长了13.64%;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拨款收入128.5万元减少了128.5万元,减少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各运动项目三集中集训运动员集训费标准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未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3、2022年单位预算本年支出合计1387.7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1万元。

4、2022年单位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8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8.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9.5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09.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1万元,资本性支出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7.86万元。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7.75万元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64万元增加38.11万元,增长2.8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49万元比2021年355.61万元减少了46.12万元,减少了12.97%;商品和服务支出20.51万元比2021年23.1万元减少了2.59万元,减少了11.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7.86万元比2021年722.43万元增加了285.43万元,增加了39.5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较2021年2名在职职工划转至市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1名在职职工转退休,经费相应减少;二是本年度各运动项目三集中集训运动员集训费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复印纸0.2万元,政府采购印刷服务0.3万元,政府采购台、桌类0.4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本单位无车辆。

2、房屋情况:本单位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5000平方米,位于大同市平城区魏都大道1399号大同体院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大同市体育项目训练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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