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0/2024-00268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20 09:27
标题: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指标的通知
文号:
同财农〔2024〕66号
时效: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0 09:27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指标的通知
同财农〔2024〕66号
平城区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4〕118号),现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指标44万元。该项指标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相关指标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请按照山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及时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山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管理清单》(晋财农〔2023〕76号)要求,不得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资金,不得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违规将衔接资金拨至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地方融资平台、乡镇(街道)等非最终收款人账户。
大同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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