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0/2024-00267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20 09:28
标题: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文号: 同财农〔2024〕67号
时效: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0 09:28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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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同财农〔2024〕67号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4〕119号),现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资金规模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按照山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按程序做好项目储备、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等工作。相关指标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要强化资金支出进度管理,科学谋划项目储备,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支出计划按时推进。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弥补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加强资金监管。要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文件精神,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库,及时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山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管理清单》(晋财农〔2023〕76号)要求,不得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资金,不得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违规将衔接资金拨至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地方融资平台、乡镇(街道)等非最终收款人账户。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大同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

 

金额

其中:

 

备注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 济

脱贫人口发展特色产 

支持高质量庭院经济 发展奖补

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

和就业帮扶车间务工

就业稳岗补助

大同市小计

24664

900

1869

2577

2460

 

阳高县

3839

300

386

482

346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天镇县

4231

210

306

574

408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广灵县

3493

 

328

475

360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灵丘县

3373

 

197

482

382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浑源县

4089

 

257

564

475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云州区

3013

 

395

 

302

 

左云县

907

150

 

 

49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新荣区

1167

150

 

 

120

 

云冈区

462

0

 

 

18

 

平城区

90

9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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