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0/2025-00125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4-28 15:17
标题: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文号: 同财农〔2025〕22号
时效: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8 15:17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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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中共大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机农业发展)使用计划的通知》(同农组办发〔2025〕7号),经研究,现下达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750万元。

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按照《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同财农〔2021〕14号)和《关于转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同财农〔2023〕23号)等要求,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坚决杜绝用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负面清单事项。

衔接资金下达到你县后,要尽快安排到项目,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资金序时支出,在衔接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管理、资产后续管护中,全过程落实主体的监管责任,全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开展公告公示。

大同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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