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攻坚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起点谋划法治工作,高标准加强法治建设,切实将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贯彻法治建设部署
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夯实思想根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将国家省市各项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到自然资源工作之中。
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大同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主题宣传日(月),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行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
(二)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1.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修订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2024版)》,确保同一类事项“同一尺度、同一标准、同一要求”;建立超时督办、信息沟通、提前介入“三项制度”。截至12月,在“三级联办”平台上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54件,其中:地政类办理115件(市级发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2件,市级发证的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58件,省级发证5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9件,临时占用草地审批1件);矿政类办理39件,全部为省级发证。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办结,平均办理时限为2.51个工作日。
2.要素保障展现新作为。一是扎实开展我市承接用地审批权工作。强力推进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速增效行动,实现从“先组卷后审查”到“边组卷边审查”的转变,将组卷时间从省厅规定的150个工作日压缩至120天,自7月1日以来共调度25次,指导解决了21个问题,组卷报批质效全面提升。二是坚持“规划项目应保尽保、推进项目应报尽报、落地项目应批尽批”,重点保障全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全市供应土地166宗,面积440.5439公顷,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应69宗,面积117.4406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97宗,面积323.1033公顷,出让价款132300.64万元。
3.确权登记树立新形象。一是稳慎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我市共有宅基地420127宗,已完成房地一体地籍调查411054宗,完成率达97.8%;已登簿151850宗,颁证到户61095宗,登簿率为57%,颁证率是14.5%;我市集体土地总宗地数为11787宗,已登簿5159宗,登簿率为43.77%,发证率为16.19%;全市共发放林权证179本。二是积极推动“两同工作”常态化,全市共办理地证同交22个项目,发证数为22本;房证同交6个项目,发证数为1563本。三是强力推进日常登记工作,首次登记10976件,转移登记46341件,变更登记509件,注销登记7621件;抵押登记1209件,为企业和个人融资抵押约202.732亿元;完成资金监管办理业务3295笔,累计入账46.494亿元,拨付45.744亿元;新建房网签合同备案11679套,存量房网签合同备案12543套,档案查询158867条次。我市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深度融合经验被省厅转发。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经营单位和个人、测绘资质单位等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对职能范围内的行政检查、所发生的行政处罚进行“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做到发生一起录入一起,达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行为全录入。加强信用监管,向大同市信用信息平台录入行政许可99件,行政处罚11件,每季度向市发改委报送双公示自查报告。
(三)逐步完善法治制度体系
依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我局起草的《大同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审议通过,并配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及省厅就《矿产资源法》修订工作来同调研,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矿产资源现状、矿业权现状、行政执法工作作汇报。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制定局规范性文件1件,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件,均已完成备案。8件事项报请市司法局进行法律审查。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后,印发了《关于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确保我局起草印发的文件符合《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要求,9个文件报请市联席办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四)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规定,健全局党组、局务会议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审批和处罚等事项一律上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按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
选聘6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后备库成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合同审核、提供法律意见书31件,参加协调会、案卷评查、听证会等工作34件,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五)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深入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行政职权事项清单为基础,对行政执法事项重新梳理,重点核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是否准确,258项执法事项已在局门户网站公示。落实“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查处规程》等规定,保证执法程序合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审核行政处罚案件8宗,对执法的法定权限、法律依据、法定程序等合法性进行审核,组织3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新申领执法证16人、临期换证42人、注销执法证件32人。
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督促各县(区)对自查和评查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整改。2022年省政府发文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其中涉及林草执法12项,自然资源执法2项,通过电话和书面调研方式,结合案卷评查实际情况,按照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工作的要求向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及市司法局报送相关调研报告。
(六)不断强化制约监督机制
1.发挥制度引领保障作用。深化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落实《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围绕“行政审批运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严密”目标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控自然资源领域廉政风险的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
2.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1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5件,满意率为100%。按时回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积极整改存在问题。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出庭应诉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七)高效化解自然资源争议
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运行,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全年收到市政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14件,信息公开类5件,履职查处类9件。其中:维持决定4件,确认违法4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终止复议1件,撤回复议申请1件,其他案件尚在审理中。
今年我局应诉案件共计58件,其中行政应诉案件16件(一审8件,二审6件,再审1件,发回重审1件),审判监督1件,执行案件1件,执行异议案件40件。行政案件所涉事项分类:涉及信息公开事项3件,违法案件查处9件,不动产登记事项2件,征地补偿事项2件。诉讼结果:驳回原告起诉12件,原告撤诉1件,确认违法4件,执行结案1件,执行异议案件驳回异议申请9件,中止执行31件。
今年共登记上级转办或接待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14件,其中:土地资源管理类44件,土地征收类11件,不动产登记类30件,空间规划类3件,林草类6件,其他类20件。
(八)有效预防应对突发事件
1.积极防范地质灾害。编制印发《大同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排部署全年地灾防治工作。会同气象、水务、公路、交通等有关单位参加市防灾减灾办组织召开的2024年每季度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会商会,针对性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和各项防灾措施。持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群测群防责任体系,明确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职责。完善每个隐患点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更新落实各类防灾责任人信息752人。对132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专业监测设备仪器,同时加强监测设备在线率和预警平台维护,不断完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防治体系建设。
2.积极防范森林火灾。签发2024年市级总林长一号令,印发《关于严禁在林地草地违规用火行为的通告》,编制印发了《大同市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实现防火责任全域覆盖和无缝对接,坚决把“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要求落在实处,全力加强事前防范和快速处置准备,并实施专项举措,确保隐患及时消除,有效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联合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等多部门开展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成立市级专项行动领导组。综合运用视频监控、瞭望监测、人员巡护等监测手段,做好常态化火险预警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响应措施、防火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及早处置。
(九)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章、党内法规和业务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以实际行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自然资源领域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学法计划》。
2.开展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为切实做好新法的贯彻落实,先后参加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视频培训。5月按照《市直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方案》,组织136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政治理论、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三部分培训;6月27日,局执法工作骨干赴灵丘县自然资源局为执法人员授课;7月2日,云冈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培训,法规科、执法队相关人员到场对执法工作重难点进行讲授,与云冈区执法人员及土地所执法人员进行业务交流,提升了云冈区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11月22日,对新进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就《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行政复议法》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
(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抓好年终述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把推进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听取工作汇报,在法治建设相关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自然争议有效化解、“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等方面,切实发挥推进法治工作主导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为推进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度工作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具体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7月局党组听取了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结合《大同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制定我局任务分解台账,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并接受“法治体检”。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能力还需提升。法治学习还不够深入,对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行政复议案件明显增加。增加的主要是信息公开类案件,我局信息公开事项较多,工作量大,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出现答复不全面等问题。新《行政复议法》规定信息公开案件“复议前置”,信息公开类诉讼案件转为复议案件导致增加。
(三)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量不足。一方面,机构改革伴随着职能合并,导致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事项增加;另一方面,自然资源执法队伍被撤销,执法体制不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需作出相应调整。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紧抓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认真化解矛盾纠纷。不断畅通行政争议化解渠道,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纠错功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新媒体运用,多渠道扩展普法受众覆盖面,提升全社会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五、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建议
继续加强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多样化的执法培训,邀请业务骨干或者法学专家通过案例展示等方式授课,增强课程的专业性和实践性,全面提高我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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