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大同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计工作重点,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印发学习工作计划,编写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知识读本,持续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截至目前,局党组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新修改统计法相关内容15次。二是结合党纪教育全方位推动学。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纪教育内容,每月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必有统计法律法规内容。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多维度学。5月第一期“统计大讲堂”专题解读了山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8月举办全市统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省局专家授课,市直有关部门、市县(区)统计局相关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10月举办全市统计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统计法》、统计专业知识等,全市约120名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利用“好干部在线”“行政执法大讲堂”“大同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等在线平台,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四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新成效。7月我局在全市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五是重大事项决策、依法履职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
(二)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动党委政府和部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一是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统计专项治理行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报告记录制度》和新修改《统计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自学《意见》《办法》等主要内容;11个县(区)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均开展相关内容学习。二是结合省委巡视市委统计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推动市发改、工信、商务等30多个部门传达学习相关内容,全方位推进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三)强化组织保障,营造诚信统计氛围。健全完善党领导统计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审议法治建设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处理,研究解决影响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印发统计法治工作要点,3月召开全市统计专项治理行动警示教育大会,5月召开专项治理行动总结会议。继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成立领导组、印发实施方案,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各县(区)统计局积极响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制定工作措施,全市上下联动,积极推动,全市统计专项整治工作持续稳步推进。二是根据省委巡视市委统计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及时与统计工作专项检查组对接,梳理问题清单,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措施和整改时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三是持续强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印发2024年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计划,对全市统计信用建设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评选出6家单位为“2023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持续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营造良好统计氛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规范文明执法,强化统计监督。一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局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各县(区)安排专人负责,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全市统计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提升。全面落实山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统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市县共检查企业(项目)41家,市统计局直接检查20家;积极参加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联合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检查企业6家。二是根据省委巡视市委统计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组织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坚决扛起防惩统计造假政治责任,健全完善本单位长效机制,按时报送有关年度报告;督促市发改委和工信局制定了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三是加强统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的协调配合。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合力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统计专项治理行动总结会议,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形成信息共享;根据市委工作部署,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提出对53个单位党组织政治巡察统计专项意见和建议。四是组织30多个部门和单位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五)加强法治宣传,夯实统计法治基础。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列入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派员赴市委党校、平城区、云州区、浑源县等县(区)党校,对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开展统计法律宣传。目前市县(区)两级统计法进党校开展培训15次,参训人数约1200人。三是抓住“关键群体”,坚持执法普法常态化。将统计普法列为各专业培训重要内容,将普法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现场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四是广泛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印发学习通知,编印学习资料,发往县区和30多个部门、单位,实现分层分类推进学习宣传;发函提请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统计法》和统计法学习试题已纳入“大同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征文活动;深入县区开展新修订《统计法》宣讲工作,目前已深入浑源、广灵、灵丘、天镇等县区进行了宣讲。五是印发宣传折页,根据工作实际,抓住“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宪法宣誓和主题普法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折页3500余张、宣传品500余份,面对面为群众解读统计法律知识。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统计执法人员数量少、年龄老化,法治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强化;二是现有统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不高,缺乏既懂法律又熟悉统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执法培训力度和执法监督效能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经济管理部门对防惩统计造假责任认识不深不透;部分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不强,依法统计观念不深,对统计支持配合程度不高;统计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方式创新不足,统计普法宣传有待提升。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印发学习计划,编印法律法规学习读本,细化全面建设“清廉大同”任务清单,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统计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带头学法用法。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宪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第一时间传达新修改《统计法》相关内容、撰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大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的专题署名文章,在《今日大同》刊登;组织局科级以上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二是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积极开展年终述法和履职评议。三是多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局党组把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审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作为党组会议固定议题,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提出工作要求。四是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动员20余人参加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严格执行山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包容免罚清单,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听取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落实。五是强化依法履职能力。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赴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我局在全市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六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建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宣讲团和入企服务组,带头深入企业宣讲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统计法》,开展入企服务,目前共走访调研调查单位130多家。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印发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资料,充分运用会议培训和重要宣传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大学法用法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多方式、全方位加强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专业培训、线上线下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推动全系统深刻领会其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认真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根据省委巡视市委统计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精准定位、强化组织、积极推动,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统筹抽调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主动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开展联合惩戒,通报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四)不断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效果。多种方式强化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会议、培训、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将统计法律知识等作为统计业务培训必讲内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结合“9·20”“12·4”“12·8”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
五、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主要事项
无
大同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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