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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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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9-15 15:44
标题: 大同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5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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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5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5 15:44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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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大同市负责的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矿产开发破坏生态问题较为严重。文物保护控制区内违法开采。督察发现,七峰山烽火台位于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权范围内,应依法依规对矿权范围予以调整。但在2020年该公司矿权延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大同市云冈区文物保护部门履职不力,违规出具“地面上未发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不实意见;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继续将七峰山烽火台纳入矿权范围。2024年11月以来,该公司违法在七峰山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采作业,距烽火台最近仅173米,损毁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1200平方米,文物周边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遭到明显破坏。

二、整改措施

大同市对大同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在七峰山烽火台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开采行为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对矿权范围予以调整,划定禁采区范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控制地带内被破坏的730.35亩区域生态修复治理。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开采立案查处情况

经核查行政处罚文书、停产通知、执法全过程记录、封堵及巡查台账,已完成对企业违法开采行为立案查处,程序完备、资料齐全。烽火台本体修缮坚持了“不改变文物原状”及“最干预”原则,山体坡面裸露区域已基本完成覆绿,有效改善了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峰火台区域历史风貌得到有效恢复。现场落实物理隔离,布设视频监控,组建文物安全巡查组开展常态化巡查,无复采现象。已落实文物影响评估及保护方案,文物安全监管体系建立,监控系统正常投用,文物日常监护运行良好。

2.矿区与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重叠范围调整退出情况

查阅矿权调整文件、新采矿许可证、文物核查意见,已将七峰山烽火台及其全部建设控制地带调出采矿权范围,矿区面积由原1.8978平方公里调整为1.4109平方公里。

3.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被破坏区域生态修复治理情况

对照《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原东矿区剔除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方案》,查阅方案备案回函、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完工报告、工程量统计表、修复前后对比图、企业自验报告、项目验收印证资料、验收核验意见等档案资料,730.35亩损毁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已实施完成。结合现场实地核查情况,修复区域边坡治理、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工程实体总体完成,植被生长态势良好,生态景观得到有效改善,修复效果基本达到方案设计目标。

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实情况

按照验收组意见,大同冀东水泥、云冈区政府补充报送: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关于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开采石灰岩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晋环司鉴〔2026〕环损鉴定字第15号)、《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原东矿区剔除区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2026年9月)。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通知》(环法规〔2022〕31号)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环法规〔2025〕6号)第三条之规定,云冈区政府认可生态修复成效、出具不再另行经济补偿的书面认定意见。

经书面复核,司法鉴定完成生态损害认定,第三方评估确认生态修复水平超过了生态环境损害区域的生态环境损害受损前基线水平,云冈区政府结合技术结论出具不予经济索赔的确认意见,全套佐证材料完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5.长效机制建设落实情况

大同市、云冈区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文物保护员管理,做好长城文物日常监控;组织开展矿业权文物保护专项自查及长城隐患“回头看”。建立了涉建项目文物核查实施办法;编制烽火台常态化管护方案,落实监测管控,防范文物风貌二次破坏。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大同市文物局反馈。

联系电话: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0352-7290017

大同市文物局 0352-5924536

电子邮箱: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dtstxfk@163.com

大同市文物局 dtwwjwwk@163.com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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