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8/2024-0034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9-30 16:43
标题: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秋收、粮食烘干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秋收、粮食烘干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16:43 来源:农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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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国庆、秋收、粮食烘干期间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各县(区)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农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风险研判、监督检查、教育培训,坚决防范遏制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农机生产平稳有序。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克服麻痹思想,保持清醒头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层层压实农机安全责任链条。要深入一线开展农机安全排查指导,全面核查、滚动分析研究本地区农机安全风险,既要抓好作业机具安全监管,也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机具检修保养、安全宣传教育等其他工作,及时研究部署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有效管控农机安全风险,治理农机安全隐患。

二、落细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各县(区)要针对秋季农业生产、农民出行、农机使用、天气变化等特点,强化农机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从细从实做好风险防范化解。要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农机安全监理、农村网格人员,深入田间、场院、农机合作社,针对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的;拖拉机违法搭载人员的;无号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存在超载、超限、超速等行为的;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农业机械存在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以及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

各县(区)需对农业领域粮食烘干作业场所检查内容: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的,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烘干塔粮食进出仓作业时,未对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和涌入的物料、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隔离措施的,或者未落实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等安全措施的;烘干塔、缓冲仓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未指定和落实粉尘清理制度或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或者未按规定使用防爆电器设备设施的;在烘干塔、提升机地坑等存在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配备应急救援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涉及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运输车辆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三、加强安全指导,确保措施到位

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送检下乡等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法规和事故警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关键农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指导,引导农机从业人员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水平。要组织技术人员送技术、送服务下乡,现

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和维修保养技术指导,做到重心下移、

服务前移。认真研判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情况,对检验率低和未开展检验工作的进行专项督导,落实送检下乡。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做好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市级农业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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