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意见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国知发运字〔2022〕38号)规定,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全方位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一)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助力企业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审查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快速、高效获取知识产权保护。要积极向本辖区内“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宣传介绍国家、省级专利集中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商标优先审查等政策,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知识产权申请专项辅导,引导和支持企业在海内外形成更多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
(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助力推动企业创新。鼓励引导企业对标世界先进企业管理模式,积极采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围绕工作需求,积极组织参与省知识产权局、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每年不定期组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国家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国际标准宣贯解读、课程培训、能力测评、案例分享等综合服务,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分级测评、学习提升,运用标准化手段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和效率等活动。
(三)开展专利导航服务,构建中小企业服务机制。积极引导各县(区)充分运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产业部门协同。市市场监管局重点面向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布局建设一批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围绕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引导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产业专利布局,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助力企业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优化专利布局,有效支撑企业经营发展。有条件的县(区)也可以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二、强化高效率知识产权运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探索专利开放许可,支持企业获取和实施优质专利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通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开放许可专利信息。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举办高校院所与“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对接活动,做好许可使用费定价指导、许可后产业化配套服务。各相关单位要深度挖掘“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需求,构建技术需求库,加快建立常态化专利对接供需机制,促进企业快速、精准获取并高效实施专利技术。
(五)引导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提升知识产权贡献度。要充分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加快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引导和支持“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主导产品通过试点平台备案认定,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成为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六)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工程。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有效降低企业创新风险。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风险投资等各类投资机构作用,组织“专精特新”专场对接活动,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需求全覆盖。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根据国家发布的国民经济各行业专利许可费数据,依托知识产权价格发现机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提供支撑。
(七)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提升品牌价值。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为主体,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园区等布局建设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深入推进“一企一标”“一社一标”,引导企业发挥商标与专利的组合效应,提升品牌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品牌宣传和保护力度,遴选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商标品牌,参与“百城百品”区域品牌建设,讲好品牌故事、树立品牌形象,推动大同产品向大同品牌转变。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快速协同格局。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相关信息,做好“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案件线索信息收集,加大涉及“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法院、海关等行政机关沟通协作,通过工作对接,建立更加详细的信息互通、案件互助机制,形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协同保护格局。
(九)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提升企业应对能力。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市工信局共同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机制,鼓励企业和相关机构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基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助力企业“走出去”。要积极创新工作模式,推动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向基层延伸,探索开展“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定期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预警及纠纷应对指导培训活动,引导企业建立自己的海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企业提升涉外知产纠纷的应对能力。
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提升“助企惠企”实效
(十)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与传播利用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扩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共享范围,优化共享渠道和方式,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检索、分析等“一站式”服务,满足企业获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需求。要引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手段,向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等公共服务资源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信息获取的便利度和可及性。
(十一)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强化精准供给。推进实施知识产权代理信用评价管理,通过全国专利商标代理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向“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推送服务机构评价信息,助力企业更好选择优质代理机构。深入推进工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培育工作,开展“制造业知识产权大课堂”等系列活动,鼓励各级专业机构为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用能力提供优质服务。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系列活动,对接中小企业服务需求,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团,提供专业支撑服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将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列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对象。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保障。加快推进“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分级分类评价和培养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职称的宣传力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知识产权人才考评知识产权职称并开展聘任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现实保障和职业归属感。
(十三)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支持力度。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奖补资金、知识产权相关资金等,为落实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措施提供支持,创新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方式,重点惠及各级优质中小企业。
五、加大协同推进力度,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十四)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协同推进力度,加强资源衔接共享,强化政策协调联动,联合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措施扎实落地。
(十五)强化推进落实。加强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联合出台政策、制定计划、开展试点等方式,建立需求对接、信息共享等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十六)强化考核激励。及时总结上报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成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开展绩效评价要积极参与,评价结果将作为相关督查激励、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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