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建筑材料、电子电器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2025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5年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安排,市局对用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绵岩板、老年手机、儿童推车、移动电源、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水龙头、密封胶、砌筑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电动玩具、儿童玩具、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灭火器、消防水带、室内消火栓、制动液、头盔、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
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电吹风(带电加热元件)、电饼铛、便携式电磁炉、电热水壶、自动电饭锅、即热式饮水机、储水式电热水器、料理机、榨汁机、打蛋机、切碎机等厨房机械类电子产品、豆浆机、电热暖手器、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家用固定式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电池、电源适配器、电热毯、电热保温板及类似器具等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纺织品、电工及材料、机械及安防、轻工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等6大类45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任务分别由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共同承担。共抽查了149家经销企业的256批次产品(详见附件)。发现不合格产品2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8.59%。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本次共抽查7家经销企业的11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总铅(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9.09%,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经技术机构分析,主要问题是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廉价助剂(如含甲醛的防腐剂或缩醛类成膜助剂),或为降低成本刻意使用了甲醛超标的原材料。
(二)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本次共抽查6家经销企业的7批次产品,1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本次抽查重点对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总铅(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本次共抽查4家经销企业的5批次产品,1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本次抽查重点对压缩强度、吸水率、表观密度偏差、导热系数、燃烧性能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四)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本次共抽查6家经销企业的9批次产品,1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本次抽查重点对外观、压缩强度、吸水率、导热系数、燃烧性能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3.64%,不合格项目为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经技术机构分析,主要问题是使用了回收料或劣质原料并减少了阻燃剂添加量,导致产品力学性能与防火性能同时不达标。
(五)天然气(LNG)。本次共抽查3家经销企业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烷摩尔分数、C4+烷烃摩尔分数、二氧化碳摩尔分数、氮气摩尔分数、氧气摩尔分数、总硫含量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六)液化石油气。本次共抽查5家经销企业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蒸气压、组分、残留物、铜片腐蚀、总硫含量、硫化氢、游离水、二甲醚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0.00%,不合格项目为残留物中蒸发残留物,经技术机构分析,主要问题是生产过程分离不彻底或掺入了重组分油品,导致液化石油气中高沸点烃类等杂质含量超标。
(七)水龙头。本次共抽查3家经销企业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外观、螺纹、装配、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表面耐腐蚀性能、水嘴水效等级、流量均匀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八)密封胶。本次共抽查2家经销企业的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外观、表干时间、下垂度、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九)砌筑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本次共抽查3家经销企业的4批次产品,8家生产企业的11批次。本次抽查重点对(砌筑水泥:三氧化硫、氯离子、细度、凝结时间、沸煮法安定性、保水率、强度、放射性等8个项目)、(通用硅酸盐水泥:不溶物、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强度、放射性核素限量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十)绵岩板。本次共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尺寸允许偏差、密度允许偏差、导热系数、燃烧性能、压缩强度、尺寸稳定性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十一)老年手机。本次共抽查4家经销企业的7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安全防护(跌落试验)、绝缘材料和要求(抗电强度)、绝缘材料和要求(球压试验)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十二)儿童推车。本次共抽查2家经销企业的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外露的开口管子、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机械部件的连接、卧兜的最小内部高度、推车的适用年龄、卧兜和座兜连接在车架上的装置、车轮的强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十三)移动电源。本次共抽查7家经销企业的8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样品容量测试、标识和警示说明、安全防护(跌落试验)、绝缘材料和要求(抗电强度)、绝缘材料和要求(球压试验)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5%,不合格项目为标识、警示说明、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项目,经技术机构分析,主要问题是生产商未能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清晰、完整、持久地标注关键电气参数与安全警示信息。
(十四)电动玩具。本次共抽查4家经销企业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限定增塑剂、正常使用、材料、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边缘、尖端、突出部件、金属丝和杆件、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绳索和弹性绳、折叠机构、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弹簧、液体填充玩具、磁体和磁性部件、易燃性能、输入功率、室温下的电气强度、结构、软线和电线的保护、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等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十五)儿童玩具。本次共抽查3家经销企业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限定增塑剂、正常使用、材料、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边缘、尖端、突出部件、金属丝和杆件、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绳索和弹性绳、折叠机构、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弹簧、液体填充玩具、热源玩具、磁体和磁性部件、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十六)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本次共抽查7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耐异常发热及耐燃性等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十七)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本次共抽查5家经销企业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自动动作(时间—电流特性试验)、耐热性、耐异常发热及耐燃性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十八)断路器(含RCCB、RCBO、MCB)。等同(十六)。
(十九)灭火器。本次共抽查6家经销企业的6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20℃温度喷射性能、充装误差、瓶体充装口内径、水压试验、爆破性能、主要组分含量(磷酸二氢铵含量)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十)消防水带。本次共抽查5家经销企业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外观质量、长度、单位长度质量、内径、黏附性、附着强度试验、设计工作压力、试验压力及最小爆破压力、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性能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十一)室内消火栓。本次共抽查3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外观质量、基本尺寸与公差、手轮、开启高度、螺纹、密封性能、水压强度、阀杆升降性能、旋转性能、耐腐蚀性能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十二)制动液。本次共抽查5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外观、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黏度、pH值、低温流动性和外观、蒸发性能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十三)头盔。本次共抽查3家经销企业的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规格、结构、质量、视野、护目镜、表面摩擦力、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刚度、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低温)、耐穿透(低温)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3.3%,不合格项目为护目镜耐磨性。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护目镜的材料质量不过关,如材料表面处理不当或材料本身质量差,会导致护目镜耐磨性项目不合格;护目镜的生产工艺可能存在问题,如涂层不均匀、固化不完全等,导致耐磨性不达标;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廉价材料,并且未对成品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十四)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本次共抽查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2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耐压性、气密性、弯曲性、耐安装性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十五)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本次共抽查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6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的标志、结构和尺寸、耐压性、气密性、柔软性、耐安装性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的标志、结构和尺寸、弯曲性、气密性、耐压性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十六)电吹风(带电加热元件)。本次共抽查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输入功率和电流、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0%,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经技术机构分析输入功率和电流标注与实际不符合影响电源线线径选择与发热,发热过高会有火灾隐患。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选择必须与产品相匹配,器具使用轻型聚氯乙烯绝缘软线,其绝缘和护套的厚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绝缘软线的小、抗张强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绝缘软线低,在使用过程中电源软线经过长期使用或受外力作用,电源线容易因拉力过大损坏绝缘造成触电危险,电源软线与尖点或锐边接触,有可能损坏软线,造成金属外壳带电,存在触电危险。当固定装置不牢固时,软线接头容易被拉扯脱落,导致短路或者出现产品的外壳带电等触电风险。
(二十七)电饼铛。本次共抽查3家经销单位销售的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输入功率和电流、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十八)便携式电磁炉。本次共抽查3家经销单位销售的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输入功率和电流、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十九)电热水壶。本次共抽查5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输入功率和电流、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0%,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经技术机构分析输入功率和电流标注与实际不符合影响电源线线径选择与发热,发热过高会有火灾隐患。
(三十)自动电饭锅。本次共抽查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2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输入功率和电流、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十一)即热式饮水机。本次共抽查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2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输入功率和电流、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十二)储水式电热水器。本次共抽查1家经销单位销售的2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十三)料理机、榨汁机、打蛋机、切碎机等厨房机械类电子产品。本次共抽查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十四)豆浆机。本次共抽查3家企业,3批次,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十五)电热暖手器。本次共抽查9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十六)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本次共抽查7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8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延长线插座的结构、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温升、拔出插头所需力、软缆及其连接、机械强度、耐热、螺钉、载流部件及其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14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十七)家用固定式插头插座。本次共抽查5家经销单位销售的8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温升、拔出插头所需力、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11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十八)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本次共抽查5家经销单位销售的9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防触电保护、端子、结构要求、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温升、通断能力、正常操作(19.2)、机械强度、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密封胶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12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十九)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本次共抽查10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外壳冲击、跌落、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防触电保护、非正常工作(仅测5.2.5.1、5.2.5.2)、耐热、灼热丝等8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四十)电动自行车电池。本次共抽查5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蓄电池的完全充电,外观、尺寸检查,重量比能量试验,不同温度下的容量试验,过充电试验,外部短路试验,机械冲击试验,2hr容量试验,大电流放电试验,容量保存率试验,快速充电能力试验,耐振动能力试验,防爆能力试验等14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四十一)电源适配器。本次共抽查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安全防护的强度、导体的固定、直接插入电网电源输出插座的设备、电能量源的防护、直接安装导电金属零部件的热塑性零部件、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抗电强度试验、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保护导体、预期的接触电压、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输入试验、模拟的异常工作条件、模拟的单一故障条件、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1GHz以下辐射发射、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空载状态能效限定值等19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0%,不合格项目为直接插入电网电源输出插座的设备,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电源插头也有各自的尺寸标准,如欧洲插头、美国插头、英国插头等,这些插头的直径、高度以及插头上的孔径和间距等都有所不同。因此,在我国使用的产品插头尺寸应该符合我国标准的要求,才能与插座很好的适配,降低安全风险。
(四十二)电热毯。本次共抽查6家经销单位销售的6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输入功率和电流、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3.33%,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经技术机构分析输入功率和电流标注与实际不符合影响电源线线径选择与发热,发热过高会有火灾隐患。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选择必须与产品相匹配,器具使用轻型聚氯乙烯绝缘软线,其绝缘和护套的厚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绝缘软线的小、抗张强度比普通聚氯乙烯绝缘软线低,在使用过程中电源软线经过长期使用或受外力作用,电源线容易因拉力过大损坏绝缘造成触电危险,电源软线与尖点或锐边接触,有可能损坏软线,造成触电危险。当固定装置不牢固时,软线接头容易被拉扯脱落,导致短路或者出现产品的外壳带电等触电风险。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四)要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后处理反馈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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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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