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9/2023-00045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10-07 15:14
标题: 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工作方案
文号:
时效:

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07 15:14 来源: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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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效能。统筹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目录编制与认领完善两项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和我省推进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的要求,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基础上,重点聚集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备案、其他行政权力6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9个领域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现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管控、“好差评”闭环,引领政务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各级事项梳理入库工作。

二、工作专班

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按时完成任务,收到预期效果,成立市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专班,负责本次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统筹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目录编制与认领完善两项工作进度。 

三、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标准规范要求,再次梳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的基础上拓展为省、市、县三级四十二项事项要素统一。以“最小颗粒度”为标准,对照实施清单办理项,逐项完善事项要素,确保所有要素完备、准确,每个申请材料必须提供相应的空表、样表,形成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事项办理指南。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023年9月25日前,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6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及9个领域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确认。

2023年10月1日前,完成我市自设6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及9个领域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2023年10月15日前,市、县(区)自设事项目录确认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汇总报送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事项信息要素标准化成果确认工作。

2023年11月1日前,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自设事项目录的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中介服务、申请表内容等事项信息要素规范化和标准化。

2023年12月20日前,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口认领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发布的、涉及本级行使的标准化实施清单,对应补充、修改、完善本级行使的实施清单信息。实行动态认领,做到省里发布一项认领一项。

(二)各县(区)

2023年10月1日前,各县(区)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我市自设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2023年10月31日前,各县(区)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自设事项目录确认。

2023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自设事项目录的事项信息要素标准化成果确认工作。

2023年12月20日前,各县(区)负责统一部署、统筹组织辖区内各级各部门,对口认领各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发布的涉及本级行使的标准化实施清单,对应补充、修改、完善本级行使的实施清单信息。实行动态认领,做到发布一项,认领一项,完善一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集中会战,压茬推进,统筹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目录编制与认领完善两项工作进度,确保我市按时完成任务,争取我市提前完成任务。

(二)各县区、各单位定期上报事项梳理情况,市审改办将根据各县区、各单位定期上报的事项梳理情况进行通报。

(三)各县区、各单位的事项梳理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工作。

    行政权力事项联系人:齐记荣 15536248811

    成少平 15613592670

    公共服务事项联系人:罗晓凤 18734876903



大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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