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6-00012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2-04 09:46
标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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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6-02-04 09:46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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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政务、会务和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和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接待事务;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承办市直各部门以及部门管理机构的印章刻制;负责编写《市人民政府大事记》;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一科

办理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秘书二科

办理常务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秘书三科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秘书四科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秘书五科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秘书六科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秘书七科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秘书八科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市政府督查一室

负责对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落实事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市政府督查二室

负责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考核科

负责牵头做好各县(区)和相关市直单位的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各项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调研一室

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政府办公室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材料。围绕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参考建议。参与市政府有关政策研究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调研二室

负责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发展方面的重要文稿,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综合性材料。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起草工作。落实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工作要求,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参考建议。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信息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及网络舆情研判、处置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文电科

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核制发工作;办理文件收发、运转、清退、归档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保密领导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会务科

负责市政府接待事务;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召开的其它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调研会见、会谈等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办理市政府部门及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负责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侨、友人捐赠物品的审理、报批、归档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民生事务科(建议提案办理科)

负责就重大民生事项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检查落实市政府重大民生事项。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大民生问题。负责联系承办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社会方面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内审科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审计监督参谋助手作用,承担市政府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承担市长、秘书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接受市审计局业务指导;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事档案、考核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行政财务保卫科

承担市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行政后勤等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政务改革协调科(企业家服务科)

负责对接省政府办公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承担我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协调相关工作,对全市“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并组织协调推进落实。承担全市“放管服效”改革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负责联系、服务企业家工作。指导、协调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自主经营权,推动构建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营商环境。鼓励、推进企业家创新创业,协调、推动企业家激励机制建设。引导企业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建立与企业商会协会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推动组织举办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家国际合作与交流。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党建办公室(市政府党组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承办市政府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等会务工作,追踪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承办市政府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及市政府机关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及驻村帮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五)金融协调科

牵头开展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政策研究。加强与驻同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配合,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协同推进地方征信体系建设。协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负责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配合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六)金融发展科

负责推动经营主体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协调优质企业开展上市、挂牌工作。推动政府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指导金融机构开展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工作。协调辖区内保险、证券、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辖区内保险、证券、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配合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七)金融稳定科

承担辖区内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督促、落实有关工作。协调配合驻同金融管理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县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类地方金融组织和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等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复核报批、年度评级等日常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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