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2/2025-00814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5-11-14 10:34
标题: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时效: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14 10:34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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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X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全流程监管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切中问题要害。全面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全流程监管,不仅可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而且可以保证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安全,降低交易成本,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关于全面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全流程监管情况和问题需给您说明的是:自存量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以来,经市财政局批准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全市邮储银行、晋商银行、兴业银行、山西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7家银行开立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其中邮储银行、晋商银行、兴业银行、山西银行、光大银行等5家银行签订了《大同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并与中心进行了业务流程和网络系统对接,其中邮储银行、晋商银行、兴业银行、山西银行等4家银行的监管专用网络系统已接通上线,并完成了业务试运行。

三、关于您提出的全面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全流程监管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存量房交易资金全流程监管。

1、建立全量全类型强制监管机制,出台细则,将居间佣金、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各种款项纳入监管。

2、督促国有商业银行加紧完成大同市智慧房产平台系统对接。

3、与相关科室积极沟通、对接,将存量房资金监管业务融入不动产登记环节中,全面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强对房产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实行执业登记备案,加强考核,定期开展合规检查,建立“黑名单”公示制度等信用积分体系,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和中介市场秩序。

5、加强与住建、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协同落实监管。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民生事务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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