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XX提案者:
您提出的《强化监管,守护大同市中小学“舌尖上的安全”》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和部门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就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法律规制与源头管理”的落实情况
(一)完善法规与加大惩处力度
我局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等多部门,形成了校园食品安全常态化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2025年以来,专项行动检查覆盖全市583所校园食堂,检查覆盖率100%;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606处,已整改完成1504处,整改率93.6%;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4起,罚没款255万元,责令整改56家,有效形成“严查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二)供应商准入与退出机制
我局与教育局共同要求校方全面落实大宗食品原料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招标准入的经营单位即视为学校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餐饮服务企业违反国家法律、违反食品安全生产、违反合同等相关规定,或者被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整改处罚的,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餐饮服务企业限期退出。
二、关于“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的落实情况
(一)线上与线下培训考核相结合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增加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履职尽责能力,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规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学时,并利用“互联网+”的形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同时利用现场培训会的形式加强职能部门的培训,今年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参加了校园食品安全巡视整改专题会议、一、二季度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扩大会议、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协调机制全体会议。
(二)操作规范监管
为实现后厨实时监控联网,积极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通过视频监控的方式实时展示给师生、家长和监管部门。目前,灵丘县、天镇县的学校食堂实现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部门可以随时查看食堂的环境卫生、食材加工、人员操作等情况,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对学校食堂进行实时巡查,提高了违规操作辨识度和监管效率。
三、关于“校园周边整治”的落实情况
(一)流动摊贩联合执法
根据《大同市学校校园和周边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学校周边的游商游贩主要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制止。当主管部门有需求时,我局会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固定店铺规范管理
市场监管各条线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200米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特别是在关键节点开展工作。例如2025年全国高考、中考期间,开展“十年寒窗磨一剑、食品安全护考程”活动,提前发布消费提示。从6月1日起,市局就统筹安排,对全市10个高考考区和18个高考考点、10个中考考区和26个中考考点学校的食堂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同步开展食品快检,累计快检316批次,保障了2.3万名高考考生和2.9万名中考考生的食品安全。
四、关于“监督机制完善”的落实情况
(一)制度规范与检查结果公示
我们对食堂食材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都做了明确要求。市场监管条线执法人员会不定时对校园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将发现的问题在校园进行公示。同时督促全市中小学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要求食堂留存食材检测报告及留样记录,随时接受师生监督。
(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
我局印发了《关于建立“查隐患促安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座谈会的通知》,要求定期开展座谈,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长效且广泛的监管机制。不仅邀请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会议,还会邀请人大、政协委员,主流媒体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持续监督。
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持续强化监管,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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