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4/2025-00190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11-12 16:14
标题: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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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12 16:14 来源:价格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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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X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如何促进民宿行业规范发展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规范民宿价格对民宿产业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能够充分发挥民宿产业为大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价值,有利于促进民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进而提高民宿产业服务质量,有助于民宿产业在发展提升质效。

二、关于规范民宿产业发展需要向您说明的是:

(一)目前我国民宿价格定价机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山西省定价目录》相关规定,民宿客房的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019年机构进行改革,职能重新调整,将价格监督检查职能调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制定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调控价格、价格监测、实行保护价格措施、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等价格职能仍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委)负责。

(二)我市加强民宿行业价格监管情况

1、加强民宿行业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近几年我省文旅产业飞速发展,尤其是大同市围绕文旅产业发展提出“四大赛道”,文旅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普通的大同人都能深深的感觉到文旅产业的大变化。依据目前法律法规,民宿客房的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但市场调节价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近三年,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多次宾馆酒店、民宿价格专项检查,确保民宿价格不发生大的波动。目前,民宿价格监管已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监管范围,主要依托12315、12345热线和平台,及时处理涉民宿价格投诉举报。

加强民宿业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节日期间公开发布价格提醒告诫函,与文旅、商务部门公开发布提醒事项联合公告,并且与公安、商务联合举办如何最优化解经营主体与顾客矛盾专题培训。以指导规范为主,以执法打击为辅,切实强化经营者行业自律、行为规范、定价合理,为大同文旅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同时,严厉查处节日不明码标价、毁约涨价、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公开曝光,震慑不法投机分子,切实维护民宿行业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坚决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我市的文旅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加强政策宣贯,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通过发布标价牌模板,引导民宿经营者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并‌在其经营场所和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信息,‌确保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公示价格,严格规范民宿行业价格行为。

2、开展民宿价格专项治理,规范民宿价格行为。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每年都统一组织、指导开展住宿行业价格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和整顿了住宿价格违法行为。国庆期间,我们网络监测出多起住宿价格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并将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三年的治理规范,民宿价格秩序明显好转,价格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3、加强价格监管宣传培训,规范民宿经营行为。

每年都组织全市住宿经营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行业服务、矛盾化解等方面的培训和约谈座谈,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覆盖面,督促民宿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全面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强化员工培训,提升法律意识,确保各岗位从业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大同市酒店和民宿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民宿产业价格监管力度,营造民宿产业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环境。

1、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民宿产业的价格行为监管,2025年继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统筹运用监督检查、提醒告诫、信用惩戒、媒体监督等手段实施综合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同时与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公安部门、卫健部门商议加强行政指导和政策宣贯,积极推动民宿产业经营者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同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民宿经营者不合理价格行为。

2、强化案件查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网络监测监控,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外收取服务费、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民宿产业价格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3、强化部门协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动联合惩戒,形成齐抓共管、齐抓共治格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认真剖析民宿产业价格违法行为根源,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民宿产业市场价格稳定。

4、强化协会指导作用。我市餐饮协会在2023年百变更为餐饮酒店协会,要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指导作用,强化行业行为规范,强化行业自律,已将民宿业纳入协会管理,但仍存在入会经营主体少,覆盖有限的情形,要进一步发挥协会的协调指导作用,强化民宿行业管理和服务的引导和规范,让民宿产业步入发展正轨,更全方位的提升民宿产业的行业服务质量和环境建设。

5.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接诉、转办、反馈、回访”投诉举报处理闭环,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反映渠道。节日期间,市监管部门均执行预留三分之一执法人员备勤制度,确保可及时处置消费纠纷,随时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实时开展核查调查和回应反馈等工作,全力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确保游客和市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民宿产业价格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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