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1/2025-00304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12-29 10:31
标题: 公 告
文号:
时效:

公 告

发布时间:2025-12-29 10:31 来源:大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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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高维宇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10月27日受理的孙嵩皓、付守云与大同高维宇宙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晋02劳人仲案〔2025〕329、330号)已审理终结。依法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大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大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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