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1/2023-00049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4-19 15:56
标题: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市征集承担大同市市直2023年精准培训提质增效工作任务的培训(评价)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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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市征集承担大同市市直2023年精准培训提质增效工作任务的培训(评价)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15:56 来源: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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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同市人人持证技能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精准培训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技能办发〔2023〕1号),2023年将开展首批培训工种目录已向社会公布,现面向全市征集首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

一、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申报条件

(一)培训机构:驻同普通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以及企业或政府部门举办的具备培训职能的就业训练中心、培训中心;已经对接企业用工信息(跟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确实有能力承担订单式、项目制培训的全市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能力承担大数据产业相关工种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的全市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近两年承担过创业培训的全市内优质培训机构。

(二)评价机构:人社部已经公示的市内评价机构;经过市里备案通过的驻同省属第三方评价机构。

二、申报材料

(一)培训机构:

1、申请承担培训、评价任务报备及承诺书(附件1);

2、大同市市直2023年征集培训机构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2);

3、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和校长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报告;

4、申报开展响应培训工种师资证明材料(每一工种至少2名老师);

5、申报开展响应培训工种设施设备证明材料(按照三人一工位提供);

6、申报承担创业培训的学校提供近两年承担过创业培训的证明材料。

(二)评价机构:

1、申请承担培训、评价任务报备及承诺书(附件1);

2、大同市市直2023年征集评价机构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3);

3、评价机构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明材料、人社部网站公布评价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诚实守信证明材料;

4、申报开展评价工种考评员证明材料(每一工种至少3名考评员);

5、申报开展评价工种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申报地址:大同市人社局二楼职业能力建设科201办公室

联系人:李慧雄,电话:7930134

附件1:申请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评价任务报备及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2:大同市市直2023年征集培训机构报名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3:大同市市直2023年征集评价机构报名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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