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5-00036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25-02-12 09:20
标题: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任国鹰、谢志海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文号:
时效: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任国鹰、谢志海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2-12 09:20 来源:大同日报
| | | |

(2025年2月11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任国鹰辞去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谢志海辞去市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