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储备项目开始征集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落地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储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储备项目是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投资项目的主要项目池。本次征集旨在汇聚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转化条件成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引导基金投资提供优质项目储备,推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和省级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基地)等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聚焦我省“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关键领域,重点征集以下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能源转型领域:新能源与清洁能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非常规天然气、能源互联网与综合能源服务等;
(二)新兴产业领域: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等;
(三)未来产业领域: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绿色氢能、未来材料等;
(四)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领域:人工智能+、算力与数据产业、数字核心产业等;
(五)其他重点产业:特优农业、文化旅游业、绿色低碳技术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或拟通过成果转化新设立企业的成果持有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等)。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2.成果权属:成果权属明确,或有确定的确权计划或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已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入股等转化协议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技术水平: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达到省内、国内或国际同类技术或产品领先水平。
4.产业政策:符合省“十五五”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标准、规定。符合《山西省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的方向。
5.市场前景:商业计划合理可行,预期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6.阶段要求: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推荐成果成熟度处于中试及以上阶段、未成立企业或已成立企业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的储备项目。
7.项目来源:我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产生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和省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或者其他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投资条件的项目和企业。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写《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市科技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后填写《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推荐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专家评估。省科技厅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估,从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经评估通过的项目纳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储备项目管理。
五、有关要求
1.各市科技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推荐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2.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纳入科技计划失信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3.各市科技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第一批推荐项目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送至省科技厅。
联系方式: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0351-3809075,7039518
电子邮箱:sxskjtchgc@126.com
附件: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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