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1-02 10:28
标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向开发区赋权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时效: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向开发区赋权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2 10:28 来源:大同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 | | |

一、背景依据

贯彻落实《山西省加快推进向开发区赋权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0〕86号)

二、工作原则

按照“应赋尽赋”原则,把开发区管理发展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各项经济管理权限赋足赋到位,做到赋权事项领得到、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实现“区内事、区内办”,不断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保障措施

各开发区要主动对接,应领尽领,依法承担承接事项职责,接受指导监督。要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承接能力,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区内事、区内办”。

四、主要内容

今后,各开发区提出赋权需求时,属于《省级向开发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市级向开发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及《县级向开发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内的事项,报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直接赋予。基本目录外,开发区有特别需要的其他权力,按原赋权程序报各级政府研究后赋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