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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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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10 15:30
标题: 《大同市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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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10 15:30 来源: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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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和文化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进一步拓展延伸大同市微短剧产业链,不断推动大同市微短剧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力争将大同打造成为全国微短剧产业集聚地和标杆城市,促进微短剧产业升级与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发展、互促双强。

二、支持举措

(一)支持作品创作。鼓励微短剧企业创作优秀微短剧作品,推动微短剧精品化、多元化、规范化发展。对按相关规定完成备案,并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微短剧作品,在主要视频网站上线播出后,年度分账收入达到标准的,经评选认定,给予第一出品方一定的资金扶持。

(二)支持主题创作。对拍摄、创作体现“大同元素”,讲述大同故事,体现大同镜头时长超过总片长20%的微短剧作品,按相关规定完成备案,并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在主要视频网站上线播出后,年度分账收入达到标准的,经评选认定,按在大同区域内实际发生制作配套费的10%给予第一出品方拍摄资金扶持。

(三)支持精品创作。支持微短剧企业策划创作精品网络微短剧,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推优作品名单的,分别给予每部作品相应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四)支持企业发展。支持微短剧产业做大做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于年度营业收入、次年营业收入增量达到标准的微短剧企业,经评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五)支持园区建设。鼓励国内主要网络视听平台在大同建设网络微短剧园区(基地),对入驻网络微短剧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网络微短剧园区(基地),经评选认定,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入选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品牌创建。鼓励微短剧企业或社会组织承办微短剧行业年会、主题沙龙、颁奖典礼等相关活动,将大同打造成为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微短剧产业集聚地和标杆城市,依据活动对宣传大同市城市形象、助推微短剧产业发展的贡献力,以及活动规格高低、规模大小,择优选择2项活动给予资金扶持。

(七)支持人才引进。支持影视企业引进和培育优秀制片人、编剧、导演、后期剪辑师等微短剧人才,将微短剧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体系,认定后享受相应层次服务保障待遇。鼓励微短剧行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大同创业,符合条件的享受我市相关人才政策。

(八)支持人才培养。鼓励支持在我市办学的高校以及市属职业学校与微短剧企业合作,校企协同开展多层次和多类型的微短剧人才培养培训,为统筹解决企业“用工荒”与学生“就业难”并存问题,拓展新路径。

(九)支持研发创新。支持影视企业开展微短剧创作工具、上线平台、出海应用等技术研发。在未来AI、XR区块链等技术加持下,创新研究微短剧与游戏等题材互动模式,创新搭建剧集、剧情新业态,成果显著的,经评选认定,按其研发投入资金10%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要求

本措施所称网络微短剧类企业,主营业务前三项应包含广播电视、电影、网络视听作品的策划、出品、制作、宣传、发行、播映,影视衍生品的开发、销售,影视基地运营等。

四、奖励原则

本措施的扶持奖励若与其他奖励政策重叠,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设立大同市网络微短剧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二)本措施自2025年4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实施期间若国家、省、市出台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等,将适时进行调整。

 

解读单位: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解读电话:0352-778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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