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同市进一步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依据、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顺应绿色发展趋势,持续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加快电网基础设施转型升级,积极构建适应绿色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算电协同和绿电园区建设,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5〕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大同市关于进一步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旨在精准对接省级要求,紧密结合本市电网建设实际需求与审批现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效、保障提质。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着力解决审批前置条件统筹不足、部门串联审批耗时较长、土地林地等要素保障机制不健全、征拆配套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前期工作不确定性大等突出问题。共提出十二条具体措施,核心内容包括:
(一)强化提前介入与要素保障(打好提前量)。一是建立“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专项保障机制”,通过提前预留并动态调整占补平衡指标,实现紧急项目指标调剂的有效保障;二是在实际审批流程中,针对用地预审和选址规划环节,新增6部门核查程序,明确核查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三是明确将涉及生态红线的多项论证与规划选址评审进行合并开展,有效避免重复性工作。
(二)全面推行并联审批与流程再造(并联审批)。一是优化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流程,新增6部门核查环节,并明确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避免前期耗时过长问题。二是将“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泉域水资源影响”“文物勘探(200亩以下)”“洪水影响评价”等评估评审事项与主流程并行开展,大幅压缩单项时限。通过系统性优化,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55个工作日,与省里相比节省7个工作日。
(三)明确责任主体与规范容缺机制(容缺受理)。一是压实各级政府征拆与配套建设责任,将项目纳入“重点工程调度清单”,明确专项对接部门与月度调度机制。二是规范林业、草地审批中的容缺补办机制,明确国省重点项目中“先行用地”的界定标准、申请材料简化及后补手续的时限要求。三是统一草原补偿协议签订主体与流程,避免纠纷。通过明确规则和责任,为“容缺受理”提供制度保障,确保项目在主要材料具备的前提下优先推进。
(四)为保障《方案》有效落地实施,《方案》明确成立大同市进一步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工作专班,由分管发改、能源、行政审批的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审批部门、要素保障部门及县(区)政府为成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督促落实和流程优化工作。
解读单位: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0352-7668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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