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31/2025-00036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专栏
发布机构: 大同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4-25 10:11
标题: 大同市统计局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规定
文号:
时效:

大同市统计局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规定

发布时间:2025-04-25 10:11 来源:大同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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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2025年度
1 年度内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1次。
2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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