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24/2025-00001
信息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红十字会
发布日期: 2024-02-28 16:33
标题: 大同市红十字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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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红十字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6:33 来源:大同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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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大同市红十字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红十字会联系(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御河西路1248号,电话:5330041,邮编:03704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会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聚焦红十字会主责主业等重点工作,修订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公布“博爱一日捐”款物接收使用等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全市红十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助力红十字会高质量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会通过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60条政府信息,包括机构介绍信息4条、政策法则13条、部门动态信息36条、其他类信息7条。全年微信公众号发文51篇,视频号发表视频20个,抖音发送视频2个。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情况

我会制定大同市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监督方式进行了重新明确。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保证全会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原则,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会机关科室负责人、保密员、办公室进行内容审核,重要或敏感信息经分管会领导或会主要领导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或向信息申请人进行公开,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2023年,我会未出现不良信息上网、无序发声以及保密信息、敏感信息等泄露问题。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会着力打造好大同市红十字会官网、官微(微信公众号)、博爱中国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中实行专人负责,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强化安全保障,严格按照要求,定期进行自查。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会内重要工作范畴,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建设和发布审核,严格把好政治关、思想关、文字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2023年,我会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我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报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搜集渠道有待拓展。下一步,我会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发布,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我会工作的全过程。同时,注重加强与上下级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总收集报送信息,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红十字信息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好红十字工作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全年我会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大同市红十字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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