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市直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退休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机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灵活就业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市直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退休信息确认工作,按照山西省社会保险局统一安排部署和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市直企业职工正常退休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同人社函〔2024〕4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简化经办流程,减少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时间,为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便捷高效的退休信息确认服务,通知如下:
一、退休信息确认申请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法定退休、弹性延迟退休和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统一填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不再填报原《企业职工弹性提前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弹性延迟退休、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附件1、2、3、4)。
二、企业职工退休信息确认申报
企业职工通过线上或线下模式申报正常退休信息确认时,只需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和《企业职工正常退休信息申报表》,以及职工原始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材料、出生日期材料。
三、灵活就业人员信息确认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模式申报正常退休信息确认时,只需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和《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信息申报表》,无人事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即可。
四、退休信息确认工作要求
2025年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自愿选择退休时间,可不晚于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向参保单位提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参保单位接到申请后,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尽快向市社保中心提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参保单位暂时无法在职工选择退休时间当月提交所有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材料的,市社保中心在收到职工退休时间申请书后即可受理,待参保单位或职工个人完成其他材料补充后进行职工退休信息确认,确认后,按照职工申请选择退休时间次月开始补发养老保险待遇。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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