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中心城区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
为促进大同市中心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建设用地供给,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大同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行为,依法推进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大同市人民政府编制了《大同市中心城区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成片开发片区基本情况
本《方案》共涉及通航产业园开发片区1个,片区总面积122.3913公顷,其中国有土地6.2555公顷,集体土地116.1358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16.1298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涉及云州区党留庄乡邢庄村共1个乡(镇)1个行政村,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本《方案》结合《大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助力高端高新产业加速落地,推动特色产业集聚发展,为未来产业超前布局预留空间;通过明确用地保障机制,确保重点项目开发建设的可行性、有序性与完整性,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当前绿电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提速,叠加相关领域市场需求增长,新能源储能市场迎来扩容机遇。大同市正全力推进“风光水火储地氢”一体化发展,立足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目标,亟需引入龙头企业补强产业链、补齐发展短板,完善新能源产业体系。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航产业园作为区域产业集聚核心载体,在产业空间、配套设施、政策服务等方面,能够充分满足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对场地供给、能源保障、物流运输等规模化需求。因此,实施成片开发是顺应“双碳”战略与能源转型趋势的必然选择,更是大同市完善新能源产业生态、推动绿电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对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巩固区域能源产业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三、规划土地用途
该片区整体以新能源产业集聚发展为核心定位,同步配套完善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构建绿色高效的产业发展空间。其中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6.6325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0601公顷、工业用地89.6987公顷。
四、实施计划
本方案针对的成片开发区域开发期限为2026年—2027年。共涉及项目地块6个,征收面积116.1298公顷,结合规划建设计划、被征地单位意愿、征地资金情况、土地审批信息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论证后制定拟征地时序为2年,其中2026年拟安排实施2个项目,总面积37.0762公顷,2027年拟安排实施4个项目,总面积79.0536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次《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22.3913公顷,公益性用地面积为32.6926公顷,其中: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6.6325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6.0601公顷,占成片开发总面积的26.71%,由于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通航产业园区范围内,符合《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晋自然资发〔2024〕18号)中省级以上开发区为主的成片开发范围不低于25%的公益性要求。
六、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项目通过科学划分用地类型与精准管控开发指标,实现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总用地122.3258公顷中,工业用地、绿地、道路用地功能分区明确,形成“生产核心+生态防护+交通支撑”的合理布局。工业用地执行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的刚性标准,确保土地紧凑利用;防护绿地以≥75%绿地率筑牢生态屏障,道路用地完善路网衔接,三类用地相互配合,既满足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需求,又实现土地功能复合与可持续利用,最大化发挥土地综合价值。
(二)经济效益评估
1、土地开发成本测算
本方案成片开发通过土地征用、划拨和市场手段将土地资源配置到各个土地使用者手中,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经济发展保障,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基础服务设施产业的完善和地区特色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形成优势互补,规模效应进一步凸显。
土地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征地社保补偿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预计约3.05亿元。
2.土地出让收益测算
土地出让收益方面,参考大同市最新工业用地出让基准地价标准,单价为25万元/亩。本次《方案》规划工业用地面积共计89.6987公顷(折合1345.48亩),经测算,预计可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约3.3亿元,该收益可足额覆盖项目征地补偿相关费用,保障开发资金平衡。本次成片开发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战略定位、优化功能布局,有效助推城市转型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三)社会效益
本次成片开发项目立足区域发展实际,聚焦新能源产业培育与民生福祉提升,将在就业保障、城乡融合、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宜居、社会稳定等多方面释放显著社会效益,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多元动能。
强化就业保障与民生改善,筑牢民生底线。项目开发及后续产业落地过程中,将创造多层次就业机会:施工建设阶段可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参与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大量临时就业岗位;有效拓宽邢庄村及周边村民的就业渠道。同时,项目严格落实征地补偿政策与社保安置要求,4.0320万元/亩的征收补偿费,既保障了村民当前财产性收入,又通过长远社保安置解决其后顾之忧,持续提升居民生活水平与获得感。
(四)生态效益
项目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0601公顷,占成片开发总面积的4.95%,结合道路两侧生态廊道建设,形成“集中绿地+线性绿廊”的生态防护网络。优选乡土适生植物,既能发挥固碳释氧、净化空气、滞尘降噪的生态功能,又能改善区域微气候,为产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提供优质生态环境。同时,绿地系统与周边自然生态空间有机衔接,助力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七、规划符合性情况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全面提升各功能板块承载能力,有利于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2、国土空间规划
本方案片区位于已批复的《大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四线,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的管控要求。
3、“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分析
位于大同市“三线一单”确定的重点管控单元内,不涉及优先管控单元,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4、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方案》拟征收地块涉及占用耕地97.7389公顷,其中水浇地50.8646公顷、旱地46.8743公顷,均为12等地,粮食产能586433.4公斤,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拟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统筹购置对应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5、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
截止2026年1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共批复大同市2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分别为《大同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大同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大同市不存在连续两个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拟征收土地未实施完成的情况,具体情况见下:
2025年1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大同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批复地块总面积1002.2405公顷,拟征收土地800.7607公顷,实施年度为2021年、2022年、2023年、2025年,按年度计划2021年应实施172.8407公顷,实际实施172.8407公顷,2022年应实施168.0138公顷,实际实施168.0138公顷,2023年应实施0.7287公顷,实际实施0.7287公顷,2025年应实施459.1775公顷,实际实施9.8557公顷。实施比例43.89%,剩余449.3218公顷正在实施征收中。
6、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情况
2025年度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量为974.58亩,已完成1472.79亩,处置率151.12%。且不存在闲置土地情况。
7、土地利用效率情况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通知》(晋政发〔2017〕28号)等文件要求,国家级开发区新上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本方案确定的320万元/亩投资强度,高于国家级开发区300万元/亩的最低标准,能够有效保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符合山西省对开发区土地高效利用的整体导向。
综上所述,《大同市中心城区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方案中不涉及禁止情形,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占比高于25%,拟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晋自然资发〔2024〕18号)的要求。
八、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反馈。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
意见反馈: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52-7789848
附件:《大同市中心城区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图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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