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区优秀出租汽车司机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
为进一步激发巡游出租汽车司机群体的爱岗敬业热情,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提升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文明水平,营造安全、便捷、诚信、和谐的出行环境,经研究,制定《2025年度市区优秀出租汽车司机评选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市区优秀出租汽车司机评选工作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增强驾驶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特举办市区优秀出租汽车司机评选活动。通过表彰优秀驾驶员,激励全行业从业人员提升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评选范围
在大同市区(平城区、云冈区)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质,且从事出租客运服务满1年及以上的巡游出租汽车司机。
三、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2025年度优秀出租汽车司机评选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赵志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杨森智 局城市客运科科长
王永泉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
成员:刘波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贺义奎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客运科负责人
王淳 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科科员
牛文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运行监督与热线服务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客运科,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实施。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养与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行业服务规范,评选年度内无核实投诉、无违规违法记录。
3.服务质量。服务热情、用语文明、车容整洁,乘客满意度高,获广泛好评。
4.安全驾驶。遵守交规、规范操作,评选年度内无责任交通事故。
5.从业资格。持有效从业资格证,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从业满1年。
(二)优先条件
1.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爱心送考”“义务献血”等公益活动,事迹典型,可提供证明或媒体报道。
2.特殊贡献。在突发事件、紧急救援中挺身而出,贡献突出,获县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表彰。
3.创新服务。在服务、运营、体验优化上创新,举措可复制推广,获行业认可与同行借鉴。
注:相关事迹需在评选年度内(即2025年1月—2025年10月),媒体报道需明确候选人姓名及事迹。
五、评选方式
1.企业推荐。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根据评选标准,组织内部评选,推荐本企业优秀驾驶员参加评选。每个企业推荐名额不超过企业核定车辆数的1%(小数向上取整)。
2.公众推荐。设立公众推荐渠道,市民可通过邮件等方式推荐身边的优秀巡游出租汽车司机,并提供相关事迹材料。
3.个人自荐。巡游出租汽车司机本人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填写自荐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与评选。
六、评选流程
1.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企业推荐、公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包括优秀出租汽车司机评选信息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事迹材料、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2.初审阶段。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评选年度内无核实投诉、无违规违法记录、等进行初步审核,并同步提交交警部门对本年度无责任交通事故信息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进入复审环节。
3.复审阶段。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组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人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服务质量、安全驾驶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
4.候选人公示阶段。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依据复审结果,按打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50名优秀巡游出租汽车司机候选人,在市交通运输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收到异议的候选人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5.最终公示阶段。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结合候选人公示期的核查结果,剔除经核实存在争议的人员后,按得分高低最终确定36名表彰对象,并在市交通运输局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奖励办法
1.荣誉表彰。授予“优秀出租汽车司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行业内进行通报表扬。
2.物质奖励。给予优秀出租汽车司机,每人3000元奖励。
3.宣传推广。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优秀出租汽车司机的先进事迹,提高其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和出租汽车企业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标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评选标准,动员广大出租汽车司机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4.加强监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评选纪律,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对违反评选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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