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调整事项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双减”,有序推进中考改革,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2022〕7号)和《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同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教字〔2024〕120号)精神,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事项调整方案》(晋教〔2025〕7号)要求,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调整事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查科目实施安排
1.生物学、地理调整为考查科目,分场、闭卷考试,成绩以A、B、C、D等级方式呈现,按全市统一考试全体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划定为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占比为:A等级30%、B等级45%、C等级20%、D等级5%。成绩用于毕业,升学中参考使用,其中录取省级示范高中的,考查科目成绩应为C等级及以上。
2.考查科目由市招考中心牵头组织,市教科研中心组织命题、阅卷,于八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由各(县)区、各学校组织考查。
3.考查科目因故缺考的、成绩为D等级的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由市教科研中心统一安排,各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补考成绩最高为C等级。
二、考核科目组织安排
1.信息科技、艺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调整为考核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用于毕业,升学中参考使用,其中录取普通高中(含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的,考核科目成绩应为合格。
2.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复习参考题目由市现代教育发展中心和市教科研中心统一发布,各学校组织实施;信息科技参考题库由市电化教育馆统一发布,各学校组织实施;艺术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自行确定考核方式。考核科目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学校制定,并报县(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市、县招生考试中心安排人员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巡视检查。信息科技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于八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艺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于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
3.考核科目因故缺考的、成绩为不合格的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三、实施时间与过渡办法
本实施细则从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已考完的地理、生物学及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科目成绩计入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未考的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调整为考核,其他科目的考试要求和组织形式保持不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应届毕业生考查、考核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学生所在学校统一上报招考部门。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须向报名单位提供已经取得的考查、考核科目成绩和原就读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取得考查、考核科目成绩的,由报名所在招考部门安排考查、考核科目测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形成有效合力,确保改革稳妥推进。各县(区)、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改革举措,确保有序推进。
(二)健全保障措施。各县(区)、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考试条件,合理安排、规范组织各类测试,确保公平公正。
(三)深化教学改革。各级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命题能力建设,提升命题水平。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注重实践教学,不得压缩艺术、体育、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实验操作等课程的课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政策调整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畅通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为推进中考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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