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同市支持演唱会经济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支持演唱会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同政规〔2025〕12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强化相关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和奖励兑现,规范和加强政策资金使用和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策依据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支持演唱会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同政规〔2025〕12号)。
二、扶持范围
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关业务经营许可的演出经纪机构。
三、扶持标准、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扶持内容
单场售票规模5000人(含)—10000人,且售票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单场奖补1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10000人(含)—15000人,且售票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单场奖补2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15000人(含)以上,且售票收入不低于800万元的,单场奖补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并在我市开展演唱会的演出经纪机构。
2.申报的演出经济机构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违法和违约记录、经济纠纷以及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等情况。
3.获得资金扶持的演出经济机构应自觉接受市文旅、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以不正当方式套取、骗取财政奖励扶持的,取消奖励资格,依法追回奖补资金,取消该单位2年内申报资金的资格。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2.演唱会奖补资金申请审核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复印件;
4.山西省或演出场馆所在区(县)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5.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6.票务代理平台提供的售票规模、收入印证资料;
7.企业提供电子税务局下载的在大同纳税的完税证明;
8.其他需要提供的印证材料。
四、配套扶持内容和具体实施
(一)配套扶持内容
1.凡单场观众席位数在5000人(含)以上的演唱会,门票持有者本人在演唱会举办前3天至后3天期间,可凭演唱会门票免费游览云冈石窟景区、恒山景区、悬空寺景区(不含登临)、永安寺景区、圆觉寺景区、华严寺景区、善化寺景区、九龙壁景区各一次。
2.凡单场观众席位数在5000人(含)以上的演唱会,门票持有者本人在演唱会当天可凭演唱会门票免费乘坐大同市内公交。演唱会当天,交通部门负责在举办演唱会的市体育中心增派公交车接驳、提供延时服务。
(二)具体实施
1.景区免费政策由市文物局、云冈研究院、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具体指导云冈石窟、恒山、悬空寺、永安寺、圆觉寺、华严寺、善化寺、九龙壁八个景区做好微信小程序增设演唱会观众免费预约入口的开发、测试与上线,同步完成后台核验、数据统计、异常处理等功能配置,确保演唱会期间顺利运行。单张演唱会门票同一景区只可兑换1次,门票预约及兑换方式以市文物局、云冈研究院、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的公告为准。
2.演唱会当天公交免费及公交车接驳服务由市交通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接驳路线及延时服务以市交通局公告为准。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凡具备申报扶持奖励条件的单位,于当年12月1日前向市文旅局报送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二)材料要求
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封面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合订加盖骑缝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写页码,以加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于左侧胶装成册。
(三)申报流程
申报(申报单位)—审核(市文旅局)—会议研究(市文旅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批(奖励兑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公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兑现(公示无异议,由市财政局按照相关流程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六、附则
(一)本《细则》所指扶持奖励资金由市文旅局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安排奖励资金(税前)拨付扶持奖励对象。
(二)本《细则》实施期间,如市场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不确定因素,市文旅局有权结合相关条件作出相应调整。
(三)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大同市财政局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同市文物局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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