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单位选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水平,依据《大同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律师事务所
二、选聘名额
一所
三、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承接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担任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2、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3、具有行政法、劳动法等人社领域法规专业团队。
(二)律师事务所为我局配备的律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会责任感;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熟悉市情、社情、民情,了解党政机关工作流程和我局工作特点,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5、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6、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能够满足党政机关法律服务政治要求、工作要求与保密要求;
7、无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
四、主要职责
(一)参与本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以及受邀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二)参与地方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论证相关工作;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核重要法律文书或者以本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协议;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法律事务;
(六)开展法治建设课题调研、教育培训、普法宣传;
(七)应本局要求参与法治督查、考核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八)受邀列席党政机关工作会议;
(九)为处置党政机关涉法事务开展调研、论证工作;
(十)受邀为聘任机关开展法治建设业务培训;
(十一)完成本局委托、指派的其他工作。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应当在参与上述工作的同时对相应的法律风险进行提前预判,开展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解决建议和应对方案。
五、服务期限
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签约。
六、预算金额
根据财政有关要求按照年度固定支付方式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年度服务费用预算金额5万元以内(含5万元)。
七、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5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6月25日下午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在规定报名期限内,通过现场递交或邮政EMS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地址:大同市文兴路天祥街199号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邮编:037000,信封需注明“法律顾问应聘”字样,邮寄方式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tsrsjfaguike@163.com,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律师事务所名称+法律顾问应聘材料”。
八、报名材料
1、《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单位报名表》(附件1);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指派顾问团队主要成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简介;
4、近3年(2023-2025年)为行政机关或人社领域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代表性法律意见书、案例简介等,涉密信息可脱敏);
5、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及保密制度简介;
6、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报价单(报价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不齐或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评审考察与聘任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成评审组(法规、纪检、财务等),对报名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必要时可组织面谈或实地考察,综合评审后确定拟聘任名单。
2、对决定聘任的法律顾问单位,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十、其他
1、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应聘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及聘任资格。
3、我局对本次选聘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姚国星 联系电话:0352-7930126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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