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能否进行见习就业
诉求编码 D20231113002904
诉求标题 应届毕业生能否进行见习就业
诉求内容 张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之后在朔州市实验小学见习一年,见习后一直未找到工作,现看到大同市发布的见习就业,咨询该种情况自己能否再次进行见习就业。
诉求人 张先生 处办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办回复 职介;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16日11:41通过0352-7201166联系到本人,告知就业见习每个人只能参与一次,已经参与过见习不符合本次就业见习参与条件。本人对本次服务表示满意。
事件地点
留言时间 2023-11-13 16:02:55 回复时间 2023-11-20 09: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