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码 | D202311130029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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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应届毕业生能否进行见习就业 | ||
诉求内容 | 张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之后在朔州市实验小学见习一年,见习后一直未找到工作,现看到大同市发布的见习就业,咨询该种情况自己能否再次进行见习就业。 | ||
诉求人 | 张先生 | 处办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办回复 | 职介;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16日11:41通过0352-7201166联系到本人,告知就业见习每个人只能参与一次,已经参与过见习不符合本次就业见习参与条件。本人对本次服务表示满意。 | ||
事件地点 | |||
留言时间 | 2023-11-13 16:02:55 | 回复时间 | 2023-11-20 09:3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