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出生如何落户到浑源县
诉求编码 D20250427001177
诉求标题 印尼出生如何落户到浑源县
诉求内容 于女士来电反映:其家人在印尼生育孩子,孩子父亲户籍是浑源县城的,孩子母亲是印度尼西亚人,孩子是在印尼出生,望落实需要什么材料能将孩子的户籍落在浑源县。
诉求人 于女士 处办单位 浑源县
处办回复 经核实,根据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晋公通字[2023]96号《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四条规定:第三十四条 在国外出生且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回国后,可随父或随母申报户口;父母均为华侨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申报户口。申报材料:(一)在国外申领的出生证明、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二)婴儿回国使用的中国护照或者旅行证;(三)婴儿未取得或者放弃外国公民、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或者证明; (四)落户方居民户口簿;(五)婴儿出生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六)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七)父母亲回国使用的出入境证件;(八)父亲或母亲与出生登记所在户的亲属关系证明(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落户时需要)。非婚随父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登记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对国籍情况有疑议的,由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商有关驻外使领馆进行国籍认定。
事件地点 浑源县
留言时间 2025-04-27 11:50:52 回复时间 2025-04-28 09: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