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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4··22

            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复制推广自由                              (区) 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市有关单位
            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重大意义,高度重                               对接,为复制推广工作创造条件,务实高效推
            视复制推广工作,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                               进复制推广工作。各县 (区)、各有关部门要统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                               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复
            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进                               制推广全过程风险防控。市商务局要及时跟踪

            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建设更高                               督促各有关部门复制推广工作进展情况,牵头
            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各县 (区)、各责任单                             组织开展复制推广工作成效评估,协调解决重
            位要将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                               点和难点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施                                    附件:大同市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
            力度,确保复制推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工作任务分工表
                                     ն๝൧ದ૶ᆟک܄Б
                 2.抓好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
            上级对口单位工作安排,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工,对标先进地区,明确各项改革试点经验                                                            2024年1月31日

            的实施标准、操作流程等内容,跟踪指导复制                                   (此件公开发布)
            推广工作,推动复制推广工作落实落细。县                                    (具体内容详见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大同市市本级公示地价体系成果的通知





                                                  同政办发〔2024〕4号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完善公示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发挥政府的指导调控作

            用,大同市市本级公示地价体系已编制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地价体系更新成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公布实施〈大同市城镇国有土地更新后基准地价
            意见〉的通知》(同国土资发〔2018〕653号) 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城镇基准地价成果
                        2.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3.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4.标定地价成果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具体内容详见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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