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2025第3期-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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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5025··33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5025··33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度,提高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切                               每月 16 元的标准,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实减轻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根据 《山                              中划扣;未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通知第
            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城镇职                              四项 (一) 执行。

            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 的通知》(晋政                                 (四) 未享受我市 2008 年以来因城市拆迁
            办发 〔2002〕 25 号) 文件精神,均衡个人、用                        改造关闭破产企业政策的“关停并转”企业已

            人单位双方筹资缴费责任,结合我市城镇职工                               退休职工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纳按照已退休
            大额医疗保险运行实际情况,现就调整我市城                               并办理医疗保险脱钩人员的规定执行。
            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年度支付限额                                   (五) 不在本通知第四项 (二) 范围内的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单位缴费部分按照
                 一、调整范围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
            位和职工 (含退休人员,但享受公务员医疗补                              务厅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失
            助的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除外,下同)。                               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23〕 64

                 二、调整后筹资标准                                     号) 执行,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ն๝൧ದ૶ᆟک܄Б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由单位和个人                            按每人每月 10 元的标准,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
            共同负担,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 156 元                            人账户中划扣。

            调整为每人每年 192 元,其中:单位 72 元/年,                             五、调整执行时间
            个人 120 元/年。                                             本通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大同市
                 三、调整后待遇标准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费用                           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同政办发 〔2020〕 86 号)
            补助) 年度起付标准为 8 万元,封顶线 58 万元                         同时废止。

            (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0 万元)。
                 四、调整后费用筹集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 单位缴纳部分由参保单位在缴纳基本                                                  2025 年 4 月 27 日

            医疗保险时按参保人数每人每月 6 元的标准一
            并缴纳;个人缴纳部分按每人每月 10 元的标                                 (此件公开发布)

            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中划扣。
                (二) 享受我市 2008 年以来因城市拆迁改

            造关闭破产企业政策且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市政府挂账的
            参保单位,其职工的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

            分由市财政兜底保障,具体工作程序按照 《大
            同市企业改革领导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关闭
            破 产 企 业 职 工 安 置 和 社 会 保 障 政 策 工 作 的 通

            知》(同企改字 〔2020〕 3 号) 文件执行。
                (三) 已退休并办理医疗保险脱钩的人员

            (含灵活就业人员) 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每人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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