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2021年第5期
P. 31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5/2021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 同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 《大同市政府部门发布涉民收费


                              新闻信息和通告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同政办发 〔2021〕 41 号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大同市政府部门发布涉民收费新闻信息和通告管理办法》 已经大同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政府部门发布涉民收费


                                      新闻信息和通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用本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涉及民生                           本办法所称“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是指

            收费 (以下简称涉民收费) 新闻信息和通告发布                            市、县 (区) 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发展改革、
            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医疗保障、市场监督和各执行涉民价格及收费
            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展示良好城                              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市形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第三条      大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以下
            例》 和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简称市新闻办) 是全市涉民收费新闻信息发布监

            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国办发 〔2016〕 80                         管部门,负责相关制度建设和组织落实;负责指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涉民收费通告发布工作。
                 第二条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部门                            县 (区) 新闻办负责本辖区涉民收费新闻

            按照 《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通过新闻媒                             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辖区涉民
            体主动公开 (或者回复公众质疑、回应社会关                              收费通告发布工作。
            切) 涉及民生的收费 (含价格,下同) 时,适                                 第四条      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发布涉民收费



           · 30  ·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