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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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1/2022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新                                  (二) 受理投诉举报及上级交办、部门转
            闻 媒 体 、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 科 研 院 所 等 相 关 单              办、其他市移交或通报事项中反映的食品安全
            位) 人员参加。                                           风险信息;

                 第五条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                          (三)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发现
            简称“市食安办”) 主任为风险会商召集人,                              的安全风险信息情况;

            根据会商议题需要,市食安办主任也可委托副                                   (四) 公共媒体、社会舆情反映的食品安全
            主任负责召集会议。                                          风险信息情况;
                 第六条      风险会商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季                           (五) 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涉及的行

            度召开 1 次。当获知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或有发                             业、地域特征等信息;
            生重大、紧急食品安全事故苗头时,可召开紧                                   (六) 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况及掌握的违法

            急会议专题会商。                                           犯罪情报线索;
                 第七条      风险会商的主要内容:                               (七) 食品案件办理 和 宣 传 过 程 中 可 能
                (一) 听取上次会议确定的风险防控措施落                           引 发 涉 众 事 件 造 成 不 稳 定 因 素 的 风 险

            实情况和安全风险变化情况介绍;                                    评 估 ;
                (二) 通报分析当前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八) 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

                (三) 研判下一阶段食品安全风险点及风险                           代表性、倾向性、突出性的安全风险信息;
            程度;                                                    (九) 其他需会商的事项。
                (四) 研究确定防控对策和措施,指导全市                                第十一条        对会商确定的风险点及风险程

            食品安全工作。                                            度,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第八条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                           (一) 对涉及的企业和产品加强监督管理;

            责分工,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分析研                                   (二) 对相关产品质量加强监督抽验和结果
            判风险点及其风险程度,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运用;
            形成食品安全风险因素排查防控清单,提交会                                   (三) 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

            议会商。                                                   (四) 明确牵头部门,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
                 第九条       市食安办负责风险会商的召集、                      改,及时化解风险;

            组织工作。年度首次风险会商以重点排查、研                                   (五) 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布风险预警
            判年度或较长时期存在的 中 长 期 食 品 安 全 风                        信息;
            险 点 及 风 险 程 度 为 主 , 提 出 近 期 风 险 防 控                    (六) 其他经会商决定需要采取的措施。

            重 点 及 防 控 措 施 。 之 后 每 季 度 会 商 以 研 判                     第十二条        对会商确定的防控措施,按以
            评 价 近 期 风 险 防 控 效 能 为 主 , 同 时 排 查 、                下原则落实风险防控责任:
            研 判 新 出 现 的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点 及 风 险 程                      (一) 对涉及相关 成 员 单 位 的 具 体 监 管

            度 。 根 据 会 商 确 定 的 意 见 , 形 成 风 险 报 告                问 题 , 由 相 关 成 员 单 位 负 责 制 定 具 体 措 施
            或 会 商 纪 要 。                                        落 实 ;
                 第十条      风险会商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二) 对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问题,由主办

                (一)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成员单位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具体措施落实;
            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三) 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重大问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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