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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食安办主任召集 会 议 专 题 研 究 , 统 一 组 织 单位应将风险管理有关材料如风险因素排查防
落实。 控清单、防控处置措施、风险报告、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 风险会商会议确定的食品安全 等,及时归档保存。
风险预警信息,原则上由市食安办统一发布。 第十六条 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需 风 险 会 商 通 过 的 决 定 或 事 项 。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要发布预警信息的,由相关成员单位依照 《食 如 遇 到 新 情 况 、 新 问 题 , 应 及 时 向 市 食 安 办
品安全法》 规定的职责拟定发布,并抄报市食 报告。
安办;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由主办成员单位联 第十七条 参加风险会商的人员应当遵守
合其他单位依照职责拟定发布,并抄报市食安 会议纪律、保密纪律和相关规定,不得无故缺
办;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重大警示信息由市 席,对涉密内容和信息,不得透露。对指定参
食安办拟定发布。 加 会 商 的 人 员 因 故 不 能 出 席 的 , 须 事 先 向 市
第十四条 相关成员单位应就防控措施落 食 安 办 请 假 , 经 批 准 后 可 委 托 本 部 门 相 关 人
实情况、风险点变化及现状等及时进行跟踪、 员参加。
分析和整理,于下次会商会议予以反馈;遇重 第十八条 各县 (区)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
大事项,应随时反馈。 会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建立风险会商档案。相关成员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 同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大同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政办发 〔2022〕 5 号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大同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抓好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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