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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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食安办主任召集 会 议 专 题 研 究 , 统 一 组 织                     单位应将风险管理有关材料如风险因素排查防
            落实。                                                控清单、防控处置措施、风险报告、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        风险会商会议确定的食品安全                     等,及时归档保存。

            风险预警信息,原则上由市食安办统一发布。                                    第十六条       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需                               风 险 会 商 通 过 的 决 定 或 事 项 。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要发布预警信息的,由相关成员单位依照 《食                              如 遇 到 新 情 况 、 新 问 题 , 应 及 时 向 市 食 安 办
            品安全法》 规定的职责拟定发布,并抄报市食                              报告。
            安办;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由主办成员单位联                                    第十七条        参加风险会商的人员应当遵守

            合其他单位依照职责拟定发布,并抄报市食安                               会议纪律、保密纪律和相关规定,不得无故缺
            办;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重大警示信息由市                               席,对涉密内容和信息,不得透露。对指定参

            食安办拟定发布。                                           加 会 商 的 人 员 因 故 不 能 出 席 的 , 须 事 先 向 市
                 第十四条        相关成员单位应就防控措施落                     食 安 办 请 假 , 经 批 准 后 可 委 托 本 部 门 相 关 人
            实情况、风险点变化及现状等及时进行跟踪、                               员参加。

            分析和整理,于下次会商会议予以反馈;遇重                                    第十八条        各县 (区)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
            大事项,应随时反馈。                                         会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建立风险会商档案。相关成员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 同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大同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政办发 〔2022〕 5 号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大同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抓好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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