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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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十三) 推进相关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                            行 法 定 职 责 , 对 医 疗 保 障 部 门 和 监 督 检 查 机
            式 改 革 , 推 行 以 按 疾 病 诊 断 相 关 分 组                    关 通 报 或 移 送 的 欺 诈 骗 保 案 件 , 依 法 依 规 严
            (DRG) 付费、按病种、按床日等付费方式改                             肃 查 处 , 提 升 部 门 联 动 实 效 , 增 强 联 合 打 击

            革 , 完 善 县 级 医 疗 集 团 打 包 付 费 管 理 , 加 强              声威。
            基 金 预 算 管 理 和 风 险 预 警 。 严 格 落 实 医 疗 保                  (十 六) 强 化 舆 论 宣 传 。 各 县 (区)、

            障 待 遇 清 单 制 度 , 执 行 基 本 支 付 范 围 和 标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采 取 多 种 方 式 、 利 用 各 种 媒
            准 , 实 施 公 平 适 度 保 障 。 加 强 医 保 对 医 疗 和              体 加 强 宣 传 , 动 员 社 会 各 界 共 同 推 进 医 保
            医 药 的 激 励 约 束 作 用 , 强 化 统 筹 地 区 监 管 职              基 金 监 管 制 度 体 系 改 革 。 针 对 群 众 关 心 的

            责 , 优 化 基 金 监 管 工 作 基 础 。 深 化 医 药 服 务              热 点 问 题 , 要 主 动 做 好 政 策 解 读 和 舆 论 宣
            供 给 侧 改 革 。 加 快 推 进 公 立 医 院 综 合 改 革 ,              传 工 作 , 及 时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 要 广 泛 听 取

            建 立 健 全 现 代 医 院 管 理 制 度 , 规 范 诊 疗 行                群 众 意 见 , 及 时 反 馈 并 改 进 工 作 , 凝 聚 社
            为 。 围 绕 常 见 病 和 健 康 问 题 , 规 范 推 广 适 宜              会 共 识 , 形 成 政 府 主 导 改 革 、 群 众 支 持 改
            医 疗 技 术 。 不 断 完 善 以 市 场 为 主 导 的 药 品 、              革 的 良 好 局 面 。

            医 用 耗 材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 完 善 医 保 支 付 与 招
            标 采 购 价 格 联 动 机 制 。 加 强 医 药 行 业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监 督 检 查 , 深 入 开 展 药 品 、 高 值 医 用
            耗材价格虚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市医保市医保
            局 、、 市 财 政 局市 财 政 局 、、 市 卫 健 委市 卫 健 委 、、 市 税 务 局市 税 务 局 ,, 各 县各 县
            局
            区人民政府人民政府))
            区
                 五、工作要求

                (十四)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 (区) 人民
            政 府 要 提 高 政 治 站 位 , 强 化 思 想 认 识 , 加 强
            统 一 领 导 ,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 确 保 医 保 基 金 监

            管 制 度 体 系 改 革 顺 利 推 进 。 医 疗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依 法 履 行 医 保 基 金 监 管 主 责 , 发 展 改 革 、

            公 安 、 司 法 、 财 政 、 民 政 、 卫 健 、 审 计 、 税
            务 、 市 场 监 管 、 银 保 监 等 部 门 依 法 履 行 相 应
            职 责 , 协 同 推 进 改 革 , 实 现 信 息 互 通 、 联 动

            响应、监管结果协同运用。
                (十五) 严格落实责任。各县 (区) 人民
            政 府 要 将 打 击 欺 诈 骗 保 工 作 纳 入 相 关 工 作 考

            核 , 建 立 激 励 问 责 机 制 。 医 疗 保 障 部 门 要 强
            化 主 责 意 识 , 将 打 击 欺 诈 骗 保 工 作 纳 入 年 度
            工 作 重 点 扎 实 推 进 , 列 入 年 度 考 核 重 点 督

            促 。 其 他 部 门 要 积 极 配 合 、 密 切 协 同 , 确 保
            人 员 到 位 、 责 任 到 位 、 措 施 到 位 。 要 依 法 履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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