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22/2023-00152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7-10 18:27
标题:
关于大同康洁眼科医院、广灵陆元康心理医院级别确认的公示
文号:
时效:
关于大同康洁眼科医院、广灵陆元康心理医院级别确认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0 18:27
来源: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院级别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对大同康洁眼科医院、广灵陆元康心理医院进行了现场审核。经专家评估,委务会议研究通过,大同康洁眼科医院确认为社办二级眼科医院、广灵陆元康心理医院确认为社办二级精神病医院,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如有异议,可向大同市卫健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电话:0352-7933835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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