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5/2026-00001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1-07 14:59
标题: 山西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文号:
时效:

山西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6-01-07 14:59 来源: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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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从2025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实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连续第7年提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彰显全社会的尊崇尊重和关怀优待。

通知明确,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均提高3%,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每年增加713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每月增加27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每月增加25元,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每月增加22元,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提高24元。

通知明确,各地要落实本级配套资金,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及时、准确、足额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优抚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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