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8/2023-0025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8-24 09:01
标题: 关于申报2023年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的通知
文号: 同农发〔2023〕91号
时效:

关于申报2023年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4 09:01 来源: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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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践行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科学谋划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民安居条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四区县打造14个美丽宜居示范村,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整体风貌和谐,区位优势明显。村庄布局合理,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合,要统筹考虑村庄区位优势,在乡镇政府所在地、高速公路、铁路(高铁)、省道、旅游景区、特色小镇沿线等基础条件较好、人口较为集中的村庄,重点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按照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兼顾文化旅游、生态休闲、移民新区等多种类型。

(二)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相对齐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相对完善。教育、文化、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健全。

(三)集体经济较强,产业发展较好。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三产融合发展基础好,主导产业优势明显,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市级平均水平以上。

(四)班子凝聚力强,社会和谐有序。村级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创建思路清晰,农民主体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民日常生活,村规民约务实管用,邻里和谐。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本次推荐采取县级组织申报,市级统筹确定的方式进行。四个县区按示范村任务比例1:2上报申报名单。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村要统一填写申报表(附件2),认真提出创建目标,垃圾、污水及改厕等重要整治工作思路。

2、各县区要规范申报程序,示范村申报都应经过实地考察、集体研究决定,建立申报档案。

3、各县区务必于9月1日前将示范村申报名单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352-7935506

邮箱:dtsrjb@163.com

附件1:大同市2023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任务清单.docx

附件2:大同市2023年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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