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教)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大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大同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2020年度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科技报告
按照《大同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提交项目科技报告为申请验收的前置和必备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交科技报告(最终报告)并由大同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报告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收录。
二、验收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获得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后,提交科技局各业务科室的验收材料获得审核通过,方可进行验收。一般采取会议(各项目承担单位均要编制PPT汇报材料)与现场相结合验收的方式进行结题验收。
三、验收材料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注:无账号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需要注册账号)。在“结题验收”功能中填写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资料经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生成带水印验收资料,并按照计划任务书、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验收资料(带水印)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交业务科室,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验收时还需提供验收证书电子版和项目演示PPT。
项目实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内外合作协议、专利、标准、品种、软件、论文、专著、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等,支持经费在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项目,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四、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1、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组织相关人员登录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111.53.13.236)按照要求完成项目科技报告的撰写和验收材料填写、上传,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9日18时。项目具体验收时间视科技报告提交情况由大同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领导组依据《大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决定验收具体单位。
2、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贾融冰 5045096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铁璐 5022959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刘蓉 5041056
高新技术科:贺巍 5028339
农村科技科:王锦 5035610
国际合作科:叶飞 5026343
大同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翁帅 13935218060
大同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