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无偿献血者实施“三免”政策的通知》文字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发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强化对无偿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推动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对我市无偿献血者实施“三免”政策。
二、政策范围
在大同市参加无偿献血者或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享受大同市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
(一)在大同市参加无偿献血20次(献血量200ml为1次,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为1次)及以上的献血者,或有大同市献血记录并荣获了全国无偿献血表彰金、银、铜奖、终身荣誉奖且表彰地为大同市的献血者。
(二)在大同市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及以上的捐献者。
(三)在大同市参加无偿献血非获奖者,可自本年度最近献血之日起,一年内享受“三免”政策。
三、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或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可享受以下三项政策:
(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具体为大同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运营的常规公交(不含大同市众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线路、定制公交、网约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等非常规公交)。
(二)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场所名单:恒山天峰岭景区、悬空寺景区(不含登临票)、云冈石窟景区、华严寺、善化寺、九龙壁、府文庙、鼓楼、关帝庙、城墙遗址陈列馆、市雕塑博物馆、市博物馆及其分馆等景区。
(三)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
四、组织实施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在“大同市中心血站”公众号或小程序领取《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电子证照)。部分有大同市献血记录并荣获了全国无偿献血表彰金、银、铜奖、终身荣誉奖且表彰地为大同市的献血者,其《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由大同市中心血站通过全国表彰系统核实后发放。
《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仅限本人使用,一经发现转由他人使用,停止享受奖励待遇。持《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的个人在享受相应奖励待遇时,需持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原件配合使用,应当遵守社会秩序,服从现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用于免费待遇时,须直接打开公众号或小程序验证,复印件、照片、截图无效。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政策的人员,需前往大同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IC卡中心办理免费IC卡,乘车时必须使用IC卡乘坐。
(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文物局、市交通局、市公交公司等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实施。市交通局、市公交公司负责督促指导具体落实无偿献血者持《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免费乘坐公交优待政策。
市文物局等单位负责具体落实无偿献血者持《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优待政策。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负责督促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具体落实无偿献血者持《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就诊时普通门诊诊察费优待政策。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优待政策落实。
本文件自2026年2月8日起实施,本文件若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重复交叉,按照“就高、从新、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文件施行期间因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本文件由大同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适用问题由大同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解读单位:大同市卫健委
咨询电话:53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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