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6-0001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无偿献血者实施“三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08日
发文字号: 同政规〔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2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无偿献血者实施“三免”政策的通知

同政规〔202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发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强化对无偿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推动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对我市无偿献血者实施“三免”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范围

在大同市参加无偿献血者或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享受大同市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

(一)在大同市参加无偿献血20次(献血量200ml为1次,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为1次)及以上的献血者,或有大同市献血记录并荣获了全国无偿献血表彰金、银、铜奖、终身荣誉奖且表彰地为大同市的献血者。

(二)在大同市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及以上的捐献者。

(三)在大同市参加无偿献血非获奖者,可自本年度最近献血之日起,一年内享受“三免”政策。

二、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或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可享受以下三项政策:

(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具体为大同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运营的常规公交(不含大同市众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线路、定制公交、网约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等非常规公交)。

(二)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场所名单:恒山天峰岭景区、悬空寺景区(不含登临票)、云冈石窟景区、华严寺、善化寺、九龙壁、府文庙、鼓楼、关帝庙、城墙遗址陈列馆、市雕塑博物馆、市博物馆及其分馆等景区。

(三)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

三、组织实施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在“大同市中心血站”公众号或小程序领取《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电子证照)。部分有大同市献血记录并荣获了全国无偿献血表彰金、银、铜奖、终身荣誉奖且表彰地为大同市的献血者,其《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由大同市中心血站通过全国表彰系统核实后发放。

《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仅限本人使用,一经发现转由他人使用,停止享受奖励待遇。持《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的个人在享受相应奖励待遇时,需持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原件配合使用,应当遵守社会秩序,服从现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用于免费待遇时,须直接打开公众号或小程序验证,复印件、照片、截图无效。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政策的人员,需前往大同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IC卡中心办理免费IC卡,乘车时必须使用IC卡乘坐。

(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文物局、市交通局、市公交公司等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实施。

市交通局、市公交公司负责督促指导具体落实无偿献血者持《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免费乘坐公交优待政策。

市文物局等单位负责具体落实无偿献血者持《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优待政策。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负责督促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具体落实无偿献血者持《大同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就诊时普通门诊诊察费优待政策。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优待政策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落实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推进健康大同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具体实践。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确保“三免”政策落地实施。实施单位要抓好落实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优化操作流程,确保措施切实可行。公交公司、旅游景区、公立医疗机构等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激励政策公告标识、操作流程,做好引导提示,确保政策实施方便快捷、政策待遇应享尽享。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行业宣传资源,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内部设置的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等媒介,积极宣传“三免”政策,主动回应社会疑问,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具体实施单位要加强内部宣传,做好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知晓率、流程熟悉度,及时解答群众疑惑,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惠民政策能够真正惠及广大无偿献血者。

五、执行时间

本文件自2026年2月8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本通知由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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