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2-0041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同政办发〔2022〕1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时 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
同政办发〔202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大同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具体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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